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32:40 366 人看过

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

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

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

一、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理流程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的办理流程首先是需要认定,双方确实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然后就是申请工伤的认定,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如何确立劳动关系程序是怎么样的

确立劳动关系的程序:

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2、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文本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与举证技巧
    (1)劳动合同文本雇主有法律义务向雇员交付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文本的管理有以下规定:首先,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其次,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第三,第50条规定,“雇主应保留已解除或终止至少两年的劳动合同文本,以备将来参考。“不言而喻,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有两份副本。然而,在实践中,一些雇主正在“履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即虽然与雇员订立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的文本由雇员保管,而不是移交给雇员。许多雇主甚至允许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空白合同,签字后不给予雇员。如有争议,可随意填写对员工不利的条款。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往往难以提供证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更是如此。(II)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给
    2023-05-07
    196人看过
  • 对于用人单位有什么举证责任
    关于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其他。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2009年4月2日,成都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听证会,这也是今年首次举行的行政复议案听证会。申请人、被申请人、听证员、第三人及委托员悉数到场,相对而坐,就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进行行政复议听证。案件还原厂方未提供举证材料2008年7月16日凌晨1点左右,双流某家具厂工人陈某独自在进行鼓风机木屑清理工作的时候不慎摔倒,磕破后脑勺并昏迷。陈某醒来后大声呼救,厂方主管王某送其前往省医院进行清除颅内血块手术,入院登记时用的厂里员工秦某的名字及身份信息。8月16日陈某出院后向市劳动
    2023-07-29
    107人看过
  • 是否有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法院确定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先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再由用人单位举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断。2、法官在判断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时,特别应当关注双方是否具备法定主体资格、是否存在以指挥和服从为主要特征的从属性管理关系,并注意与雇佣、承揽等劳务关系相区别。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
    2023-08-09
    439人看过
  • 劳动法中事实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可能承担哪些风险
    由于事实劳动关系“先天不足”,所以在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及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时都存在较大的风险。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倍工资风险职工入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超过1个月未满1年,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的用人单位喜欢钻所谓的“法律空子”,在劳动者入职时,往往会和劳动者口头约定几个月的试用期,一旦试用期快到了,就毫不犹豫地“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职工解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
    2023-06-14
    477人看过
  • 用工单位对工人劳动关系的疏漏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即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为其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法院在申请该类案件时,也是按劳务关系处理的;除此以外的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吗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不可以直接走。签了劳务合同不可以随时辞职。一般情况下,企业在短期临时用工的时候,会和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等合同签订后,双方就应该履行各自义务,劳务人员想辞职的,应该提前一个月告诉企业,让企业有时间办理工作移交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违规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
    2023-07-12
    298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应如何解决,用人单位该如何依法处理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应如何解决?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现有的事实劳动关系,尽量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劳动合同订立工作。这样做对单位将产生四个方面的利处:一、2007年12月31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订立依据可以继续适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相比,对企业的限制还比较少,如果是新法施行后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制定合同内容;2、劳动合同可以继续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由于在《劳动法》调整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因此相关条款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仍然具有约束力;三、可以不计算劳动合同订立次数。《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需要的劳动合同次数,是自新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起算的;四、经济补偿金年限可能减少。《劳动合同法》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
    2023-06-02
    3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案件原告吴云的丈夫左芳芳,1964年10月工作,1970年5月在河南省**市中原石油机械总厂工作。后来,安阳**机械总厂改制为安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左*仍为本单位员工。2002年11月21日,原告丈夫左*方病逝,**公司支付原告700元善后费用。后来,原告多次要求**公司协商丧葬费、养老金等事宜,但均告失败。2004年10月25日,原告向内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查,仲裁委员会认为原告的上诉已超过法定上诉时限,决定不予受理。因此,原诉人告知法院。要求:1。依法要求被告支付丧葬费2040元。2、死亡赔偿金6800元,遗属津贴依法发放(2002年11月起每月70元)。在诉讼中,**公司于2000年7月至2001年11月向左方*提交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内部联系表》和工资单,以证明**公司与原告丈夫于2001年6月30日离开*方
    2023-05-07
    356人看过
  • 保存工资单和工作证举证事实劳动关系
    是个人雇用还是公司雇用去年11月,小陈在招聘会上结识了某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章先生,并根据章先生的口头安排,在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传递资料和报价等工作。由于没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小陈心中有一点顾虑,但想到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就没有主动提出签是个人雇用还是公司雇用去年11月,小陈在招聘会上结识了某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章先生,并根据章先生的口头安排,在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传递资料和报价等工作。由于没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小陈心中有一点顾虑,但想到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就没有主动提出签劳动合同的事。可工作了3个月后,小陈还没有拿到工资。于是,他找到章先生,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拖欠的工资。章却称:“你是我个人聘用的,与公司没有关系。”小陈对此难以接受,随即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拖欠工资并补办用工手续。在公司未予答复的情况下,小陈分别就支付拖欠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费提起了两项
    2023-06-10
    218人看过
  • 202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样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样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一、工具具有拍照、录音和录像功能的手机或相机,A4纸,电脑,打印机,笔二、方法/步骤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
    2023-05-05
    30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题一方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提供者;2、劳动关系的内容为与劳动过程紧密相连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关系;4、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发展和灵活运用。排除适用《劳动法》的人员:1、公务员;2、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成员。3、农业劳动者;4、现役军人;5、家庭保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1、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2、去的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的其他权利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1、完成生产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遵守职业道德等。《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
    2023-04-29
    473人看过
  • 你与单位劳动关系如何证实?
    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者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有哪些?答: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
    2023-07-07
    58人看过
  •  住院费单据能否证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住院费单据不能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下内容为住院费单据不能证明劳动关系:-住院费单据并不足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如 何 用 住 院 费 单 据 证 明 劳 动 关 系 ? "住院费单据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在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可能会发生工资支付、工作强度、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争议,而住院费单据可以
    2023-09-02
    22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一、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是要注意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的区分。就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来说,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劳动关系的前身就是雇佣关系,当生产力水平不高、劳动力还被视为是商品的时候,雇主和雇工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这时雇佣关系完全由民法调整,当劳动力的人身属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公权力逐步介入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时劳动力不再被简单的视为商品了,雇佣关系的社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雇
    2023-04-05
    181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什么关系呢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后,所建立起来的劳务合作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法人的用人单位和被用人单位雇用的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形:1、在岗劳动者;2、非在岗劳动者(包括: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的、在医疗期内的、职工外借的、带薪上学的、尚未办理完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等)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由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能够在法律上享有独立的人格主体地位,享有人身自由,二是按照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不得不向生产资料所有者让渡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
    2023-04-16
    5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担举证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用工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但问题是,当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怎么办此时劳动者只能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一旦仲裁受
    • 用人单位怎么举证证明个人的劳动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5
      正常情况下,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即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但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往往有些证据材料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劳动者很难举证。所以,法院也规定了相应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或者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认为应由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形。比如原劳动部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规定,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招聘
    • 事实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5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
    •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有哪一方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3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事实用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事实用工。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实践中只要劳动者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仲裁机构就会作为劳动案件受理。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
    • 事实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所带来的风险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很多纠纷就是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就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各执一词而发生争议。这一争议涉及以下两个法律问题: (1)双方存在法律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 (2)双方事实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这实际上涉及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举证的问题。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通常,在没有书面合同情况下,劳动者要完成举证任务是非常困难的。为此,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