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人身权是指妇女依法享有的,与妇女自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一种民事权利,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任意地剥夺其人身权利或妨碍其权利的行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第六章人身权利(第36条至第42条)进行了完善,加强了对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人格尊严等各项权利的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遵循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第36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如何保障
近日,不少农村读者致电党报民生热线咨询,目前我市一些农村存在妇女因结婚、离婚,而丧失承包土地的现象,这些妇女大都以土地为生,若承包地被收回,就丧失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那么,对结婚、离婚等农村妇女的承包土地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市相关主管部门有没有相关规定
就这一问题,市农业局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市正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换发补发工作,其工作重点就是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切实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彻底清查和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针对结婚、离婚等农村妇女承包土地的处理问题,该工作人员解释说,承包期内结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本次仍要给其换发补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在给原承包户换发的新经营权证的共有人栏中如实填写其姓名,确认其承包经营权。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除本人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对土地需要进行分割承包的,应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划分承包土地的基础上,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按重新签订的承包合同给其换发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其承包经营权。离婚或丧偶后再婚,其户口已经迁出本集体组织,如果在对方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分得承包土地,除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并按照前款办法换发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购买人身保险的途径
210人看过
-
三种途径助妇女维权
276人看过
-
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妇女远离家庭暴力
428人看过
-
打击妇女绑架的有效途径
378人看过
-
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162人看过
-
张立勇调研儿童妇女人身安全问题
124人看过
宪法解释原则主要有:恪守宪法精神原则。 宪法精神并不是完全的抽象物,它一般都是通过宪法基本原则这一载体表现出来的,而且这些原则不因时代的变迁而受到影响。 因此,宪法解释活动必须始终恪守并维护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而不能与之相悖。因此,恪... 更多>
-
妇女应当用什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何保护妇女人身安全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4妇女应当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发现不法行为,侵犯自身安全,应当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司法机关可以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妇女参与政治的途径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妇女参与政治的途径有:通过进入立法机关,参与国家法律的审议和制定;在各级政府担任领导职务,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管理;通过各级妇联和工会女工组织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维护自己的权利;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
-
学生个人财产安全的保护途径有哪些?学生个人财产的保护途径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主要类型及常见的防患知识 (一)、危及人身安全的主要类型人身伤害根据造成损害的原因,分为四个类型: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不法侵害造成的人身伤害等。 (二)、危及财产安全的主要类型我国民法依据财产权产生的根据,将财产权分解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学生个人财产的保护途径一是他力保护,二是自力保护。他力保护就是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
-
解除诉讼保全的途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3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没有通知确实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冻结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向法院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照法院要求
-
债权人的保全途径主要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债权人的保全途径有: 1、代位权; 2、撤销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