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事故上哪儿调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0 11:51:22 266 人看过

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1、死亡人员达到三十人;

2、重伤人员在一百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单位的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特别重大事故具体调查程序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
    2023-06-04
    190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调查程序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
    2023-02-16
    313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调查程序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
    2023-06-08
    175人看过
  •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机构是哪个?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的等级主要分为: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以上包括30人以上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由什么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2023-07-03
    346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989年1月3日国务院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特大事故)的调查。但国家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第二章特大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第六条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第七条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一)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二)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列部门。第八条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
    2023-06-09
    320人看过
  • 国家安监总局调查组赴宁调查“10·9”特大交通事故
    昨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从浦口区委、区政府等26个单位,抽调60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重伤组、轻伤组、事故处置组三大类22个工作小组,专门负责10·9特大交通事故协调善后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查组也于昨日赶赴南京,调查事故原因。据介绍,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南京市多名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善后。南京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调集相关单位百余名警力,会同消防、卫生、安监、交通等部门投入救援处置工作。目前,善后工作小组已先后接待了12批死伤者家属,其中包括11名死者家属共29人,并已完成6名轻伤者的善后工作。在善后后勤保障方面,工作小组对死伤者家属住宿、用餐、交通等方面都进行了妥善安排,已落实18家宾馆预留了150余间房间。昨日下午4时许,由竹溪县安监、交通、交管等部门组成的事故处理专班,由一名副县长带队抵达南京,协助当地处理善后事宜。受伤人员抢救、善
    2023-06-08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特大事故由哪方调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4
      1、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
    • 特大事故由哪里调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1、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
    • 特大事故由哪里调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
      1、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
    • 交通事故特大事故由哪里调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特大事故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和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特大事故调查组有哪些职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里建议;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