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7:42:07 175 人看过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作为担保人,其抵押的房产将可能被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价款偿还债务。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怎么处理贷款抵押物?

处分抵押物的方式主要为:

1、折价

即按照与抵押人事先约定的方法和价格,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小额贷款公司,以抵偿债务(即常讲的以物抵债)。

2、拍卖

即将抵押物交有关的产权交易机构或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竞价出售。

3、变卖

即由抵押双方协商同意,将抵押物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抵押物为限制流通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有关部门予以收购。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

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借条上写有抵押物的若是债务人不还钱能直接占有吗?

借条上写有抵押物的若是债务人不还钱不能直接占有,只有由法院来处置抵押物,具体的处理《民法典》之中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解约后,卖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家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合同未约定,则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反悔怎么处理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后悔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09
    211人看过
  •  房屋租赁担保人的责任与担当
    这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一般保证责任所产生的责任是担保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同时,还提到了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的区别,其中一般保证具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人则没有这种权利。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一般保证责任所产生的责任是,担保人将为其承担清偿该债务的责任,即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将履行其责任并清偿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担 保 人 权 利 与 债 务 人 责 任 的 关 系担保人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就债权人应得的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向债务人追偿。然而,担保人的权利与债务人的责任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具有一定的连带
    2023-09-05
    261人看过
  • 冒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权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冒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无效,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其所有权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的区别越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有:1、越权代理是有权代理,但是超越约定的代理范围;而无权代理是没有代理权。2、越权代理中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的,仅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而无权代理的合同需要经被代理人追认,不追认的不对代理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前两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
    2023-03-05
    294人看过
  • 买卖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取得了权属证书,出卖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房屋买卖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二)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三)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四)购买方需注意所
    2023-08-07
    354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间人负责任吗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民法典版内的居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二手房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可以退还吗二手房交易不成功中介费可以退还,但因交付中介费的一方违约导致二手房交易不成功中介费不可以退还,因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
    2023-06-23
    199人看过
  •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买卖房屋虚假诉讼肯定必须要承担起法律责任的。而法院查办民事虚假诉讼的前提是认定民事虚假诉讼。一个案件是不是虚假诉讼案件,有很多的认定条件和表象,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方面:1、案件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和途径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凡是不经正常程序立案,或者在立案庭网络上查询不到立案号及分案、指定办案人等信息的案件,审判庭办理的,可以认定是虚假诉讼案件。实践中业内常说的“阴阳案”便属于此种情况。也就是说在立案庭立的是一个案件,而最终的判决可能是另外毫不相干的一个。也可能有两个判决,一个是立案庭所立之案的判决,另外一个则毫不相干。2、案件虽然在立案庭正常立案,但由于一些地方立案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诉讼代理人可以隐瞒真相立假案,或者在庭审中包办双方诉讼,操控庭审。3、当事人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串通法官凭空捏造案件。如一位商人欲在一小区购买数套商品房,但国家出台了限购政策。他为了规避国家关于商品房限购的
    2023-06-28
    204人看过
  • 房屋买卖须诚信任意毁约要担责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4月24日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审结,法院判令被告张某返还原告购房款8万元及利息,并赔偿原告违约金4万元。2006年3月21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经三门峡一家置业咨询公司介绍,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及违约金问题。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了第一批和第二批购房款共计8万元。该套房屋是被告单位集资建房,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该房屋尚在建造中。房屋竣工后,被告张某以建房集资款增加为由,要求增加房屋款。原告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后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将该套房屋转卖他人,单方违约。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过庭审调查及原、被告的举证、质证,作出以上事实认定,考虑争议标的房屋转卖他人的事实,从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利益角度考虑,未支持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被告单方违约,过错明显,须承担违约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4-22
    310人看过
  • 房屋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一、开发商未按期办房产证怎么办?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内。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下家将首付款支付给房东;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的时间
    2023-04-10
    83人看过
  • 二手房屋买卖违约有什么责任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主要适用于拒绝履行和迟延履行的情形。(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2)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如买卖房屋的合同房屋灭失的。②强制履行费用过高。③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如提供劳务的合同。④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是一房二卖的情况,如果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房产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合同是无法继续履行的。(二)违约金责任1、概念违约金是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须在合同中预先约定)2、违约金的调整(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2023-06-13
    477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担保责任有哪些,买卖合同担保人被起诉怎么办
    一、买卖合同的担保责任有哪些买卖合同的担保责任包括有,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买卖合同担保人被起诉怎么办买卖合同担保人被起诉,首先要搞清楚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保证担保,使用的时效与其他时效不同。根据不同抵押方式,条子过期不等于担保义务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然后建议积极到法院去说明情况,因为保证责任或许已经免除。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三、买卖合同担保期限买卖合
    2023-05-03
    243人看过
  • 卖方违反合同:房屋买卖的责任
    既然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卖方却不交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构成了根本违约,买房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们当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条款,应当首先按照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如果当初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的条款,那么你们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所以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果有违约条款的,就按照违约条款来,如果没有条款的法院会自由裁量。买房卖方违约买家应该怎么办卖房违约被起诉不恼反异常高兴2016年1月,合肥的孙小姐在滨湖区买了一套122平米的二手房,单价为9100元每平,且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在等待银行放贷的这段时间里,由于房价高涨,房主在3月15日突然提出要加价30万元才可出售房屋。孙小姐与房主多次沟通无果,最后只能将房主告上法庭。根据规定,卖家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反悔不卖房,造成了违约行为,应向买家赔偿违约金。不过,房主对自己所需承担的赔偿金一点都不担忧,更没有因为孙
    2023-07-05
    359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负有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
    一、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负有的责任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负有的责任:1.买卖双方负有的责任包括瑕疵担保与运输保护责任2.买卖双方负有的责任包括根本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效力的确定与合同一般效力的确定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因为是买卖合同,必然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与金钱的给付。二、买卖合同的瑕疵担保责任所谓买卖合同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就买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承担的法定责任。所谓瑕疵,指买卖的标的物的本身或权利存在瑕疵。瑕疵担保责任分为两种,即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只要权利或物有瑕疵,出卖人必须负责,因此属于无过错责任。正好与其违约责任的过错归责相对应。瑕疵担保责任作为一种法定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一定区别。在传统大陆法系,学者认为,违约责任属于违反义务的责任,而瑕疵担保责任,还没有违反义务。因此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相比,其责任内容要轻
    2023-04-23
    2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应当向卖方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卖方也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可能损失。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如何赔偿1、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首先是以双方协商为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高,高于房屋标的价钱的30%,那么买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卖方也可以要求法律提高相应违约金金额。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2023-07-07
    468人看过
  •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卖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的,买方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
    2023-02-14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出具的担保人一般担保哪些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6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当然是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了,比如担保买房人付款,这就是保证卖方债权能够得以实现。假如买房人不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保证人就要承担支付房款的义务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担保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担保人起什么作用?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2
      房屋转让合同中一般会有个中介方,它起到联尝互佰就脂脚拌协饱茅系双方的作用,如需追究他的责任,还要看合同中有无具体约定担保人的责任。
    • 房屋买卖争议中对配偶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1
      不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可能产生的债务明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其配偶知晓保证一事,也不能成为其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配偶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后,卖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房屋买卖中,以下六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的责任问题:一、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此两种的给付迟延,只是给买受人造成某些经济损失,或遭受某些不方便,这些一般可主张违约赔偿即可获取补救,所以法律不应提供直接解约权。
    • {房屋买卖纠纷案}一房二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9
      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参考法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