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什么时间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8:52:47 98 人看过

一、南宁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什么时间办

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全流程网上办理的:7天*24小时

二、南宁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的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运行方案符合《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导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导则》的公告(2019年第20号),《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导则》为水运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123-2019,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申报人申报的《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要符合《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编制导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二十五条通航建筑物的运行应当适应船舶通行需要,运行方案应当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并公布。通航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维护保养通航建筑物,保持其正常运行。

三、南宁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的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同时修建与航道技术等级相适应的过船建筑物,妥善解决施工期间船舶、排筏的安全通航,并承担建设和维护费用。在规划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同时建设与航道技术等级相适应的过船建筑物;不能同时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划航道技术等级预留建设过船建筑物的位置。过船建筑物的建设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过船建筑物的建设规模和设计、施工方案,必须经航道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工程竣工验收,经航道管理机构确认过船建筑物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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