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政策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32:54 136 人看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直到2018年4月30日。这已是近年来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连续降费率,出于什么考虑,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

为何第三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举措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作出的重要决策。当前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下决心降低企业负担,放水养鱼,将为稳增长、促就业提供支撑。而适当减低社会保险费率,正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

3月和10月,国务院先后决定适当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4月,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从目前执行情况看,降费总体效果较好。截至底,为企业降低成本约1350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收约2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减收约90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减收约150亿元、生育保险基金减收约100亿元,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成本,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人社部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测算。目前,失业保险还具备一定降费空间。失业保险两次降低费率后,虽然征缴收入大幅下降,但基金运行总体较为平稳,截至底,累计结余5235亿元,具备一定的降费条件,可以考虑再次降低费率。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这些省份如果全部降费,预计将再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4亿元。

会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

个别统筹地区将收不抵支,但可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

社保降费率有利于企业降成本,但社保另一头牵着广大参保者。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说。

首先,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科学测算、充分论证。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可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和按时足额发放。

其次,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总费率为1.5%的省份,要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将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具体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基金结余情况确定,不搞“一刀切”,有利于基金运行平稳。

第三,此次降费之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没有出现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降低、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

“总体看,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这位负责人表示。

为何此次不降其他险种费率

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反复测算,综合考虑

目前社会保险主要有五项,分别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据介绍,失业保险基金虽然经过两次降费,基金征缴收入大幅下降,但基金总体运行较为平稳,累计结余较多,可支付月数较长,具备一定降费空间,因此可以考虑第三次降低费率。

考察其他4个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已降至较低水平。“经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反复测算,综合考虑,决定此次仅对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这位负责人说。

此次阶段性降费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明年阶段性政策到期后会怎么做?

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说,此次降费政策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与2018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保持一致,有利于统筹推进。这一时间的确定也统筹考虑了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未来需要应对的失业风险,因此是阶段性的。

此次降低费率政策到期后,国务院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情况等多种因素,在科学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1、怎样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率是多少个人是否缴费常德市生育保险是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捆绑在一起参加的,不能单独选择。生育保险的缴费率是单位平均工资的0.7%,个人不缴费。2、缴费后何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退休女职工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参保的,缴费后下一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单位新增人员连续缴满10个月后才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参保女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可以享受:(1)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2)住院生育医疗费用;(3)生育津贴;(4)新生儿医疗补助;(5)妊娠期的检查费定额报销;(6)自然分娩奖励金;(7)妊娠期间保胎,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8)定期或不定期的免费妇科体检。全额拨款单位的女职工除第3项不能享受外,其他均可享受。4、参保男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可以享受的新计划生育手术费。男方配偶无固定工作的,满足一定条件后
    2023-05-10
    292人看过
  • 广西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已经年满60岁的农村居民,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不设置补缴“门槛”;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主要是考虑:设置“门槛”会把不少已满60岁的老年人挡在门外,不设门槛更有利于充分体现制度的普惠性。而子女参保、父母享受是在社会保障中体现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有利于扩大覆盖面和促进家庭和睦。假如已经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又未满15年的,应该如何缴费?蒋*红表示有两种方法,一是继续按年缴费,逐年缴纳到满15年即可享受待遇;二是一次性补缴后也可享受待遇。广西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个人按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缴费。这主要考虑到,让农村居民看得清楚、算得明白,具有弹性,同时也有利于经办机构操作。2008年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为3690元,因此100元的缴费档次,大体相当于去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7
    2023-05-05
    79人看过
  • 深圳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以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的职工,提交申请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招录证明、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如今终于不需重复提供了!刷卡记账也不需要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了!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凭社保卡直接刷卡记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不符合刷卡记账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统一采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2、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3、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2023-05-01
    147人看过
  • 男性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保险专家介绍,生育保险是五大险种之一,生育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它强制所有符合参保规定的企业必须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分男女)参加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属于社保的一种,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社保中的生育保险是由国家强制性参保的,不分男女,旨在为在职工提供保障。为了使不明了该险种的人了解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下面将详细为您分析。据规定,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须提交失业证或居住
    2023-05-01
    202人看过
  • 成都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1、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是什么?答:我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适用对象。凡是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保险有效期内生育的,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2、参保人员需要另行缴纳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保险费吗?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交纳生育保险费用,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3、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来源是什么?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解决。4、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是如何规定的?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用,正常生产及剖宫生产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5、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妊娠期间门诊产前
    2023-05-03
    311人看过
  • 重庆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欠费及补缴、缴费年限的认定、参保范围(即就渝府发〔2008〕26号和渝办发〔2011〕272号文件中征地农转非的“老龄人员”和城镇用人单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的参加医保政策衔接)、农民工医保并轨前多缴费的处理、缴费基数变更后个人账户的计算等五项内容予以明确,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现将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一、欠缴大额医疗保险费将暂停医疗保险待遇为保障参保人医疗权益,督促参保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后继续按规定履行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费义务。对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满后,欠缴大额医疗保险费的作出规定:(一)从欠费次月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个人账户)。(二)对补足欠费的,从完清欠费的次月补报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对享受二
    2023-05-10
    7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解读社会政策之保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答:《》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国务院令第586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这项规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是指各类企业。按所有制划分,包括国有企
    • 失业保险金领取政策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5
      领取失业保险的对象: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的;(2)如果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而中断就业的;(3)如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失业登记,(4)如果有求职要求,希望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
    • 失业保险新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4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扣工资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指员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部分:员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下为相关内容: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的失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
    • 请问失业保险政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1
      《的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