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到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后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者可以到原单位复印,加盖原单位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用人单位确实对其所主张双方间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承担举证责任,且应提供书证原件。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提交书证确有困难,如案例中劳动合同原件被遗失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可以结合其他的证据材料及查明的案件事实,审查判定劳动合同复印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土地出让合同丢了怎么办
在已经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合同正本遗失并不会影响什么,可以携带《国土证》去国土局查询备案登记资料,并补办合同或者由国土局出具盖有国土局公章的合同影印本,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
如果没有办理《国土证》的,就携带单位执照原件(副本),土地转让金发票、完税证明等资料,去国土局补办合同并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与国土局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土地用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强度开发土地。
(1)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2)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
(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应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未达到约定的标准,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用地单位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用地单位继续履约。
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
(1)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土地管理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2)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土地,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土地使用者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支付的地价款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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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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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合同丢失要怎么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12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相关知识: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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