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迁继承纠纷怎么解决?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1 04:49:30 284 人看过

一、房屋被拆迁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继承纠纷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1、男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有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亲属不分男女都有权代位继承父或母的遗产;配偶一方死亡,继承的一方不分男女都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也可以在继承遗产后自主决定再婚与否。

2、养老育幼,保护弱者。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这既体现了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也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3、权利义务相一致。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而法定继承的具体方案,实际是推定该方案最能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体现普遍的社会评价。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遗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法和房屋拆迁并无直接关系,被继承人因为房屋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正常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权利继承遗产,而且继承权是平等的。

三、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定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到国土部门提出申请。一般期限为两年,待工程竣工后重新换发土地证。“预登记”严格来说只指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国有划拨性质)有预登记的说法,而在《土地登记办法》等土地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中,有“预告登记”没“预登记”的条文。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五、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差别表现是什么?

(1)所有者不同: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2)使用者不同: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

(4)使用权类型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

(5)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预先登记的,这样的一种预先登记制度是为了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要登记的话肯定是需要申请人自己向国土部门提出一定的申请的,并且在申请完毕之后,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上面的年限,在证书上也会有所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继承权纠纷:农村拆迁房屋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老人的房子谁有继承权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如
    2023-07-03
    194人看过
  • 土地拆迁怎么处理房屋纠纷?
    一、土地拆迁怎么处理房屋纠纷解决房产拆迁纠纷,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二、房屋纠纷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
    2024-02-07
    272人看过
  • 广东省土地使用权登记范围登记规定是什么
    一、明确变更内容,规范登记行为1.本意见所指的土地变更登记,仅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2.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申请人先到地税部门办理有关税务事项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3.土地使用权变更涉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准予转让的,持批准文件和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办理变更登记。4.涉及协助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5.土地使用权变更涉及《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的,必须经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持成交确认文件和完税凭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二、下列情形按照土
    2023-02-26
    39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纠纷怎么起诉
    如果遇到土地继承纠纷时可以起诉的,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纠纷起诉流程法院对土地继承确权诉讼要经过的程序具体如下:1、在土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土地继承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土地继承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土地使用权合同、契税证明等可
    2023-02-21
    168人看过
  • 拆迁安置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受理单位:国土资源局项目类型:拆迁安置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设定依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收费标准:1、调查费:城镇居民个人每宗100平方米以内的用地为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农村居民个人每宗20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为5元,超过平方米为10元;2、工本费(精装本):每本20元;3、工本费(简装本):每本10元;4、个人土地发证公告每宗50元。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颁发土地证书准备材料:一、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土地权属证明材料:1、政府组织拆迁后,提交拆迁安置书选择地单位公证书各一份;2、其它单位安置的,交单位用地批文、呈报表、平面图、规划许可证;3、附图、私人建房呈报表;四、标准宗地图一份。
    2023-06-10
    345人看过
  • 土地纠纷未解决拆迁款怎么办
    一、土地纠纷未解决拆迁款怎么办土地纠纷未解决拆迁款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认分配问题;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和拆迁货币补偿金及住房改善费的提存公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上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城市房屋拆迁,是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法律行为。二、房屋拆迁前会冻结户口吗会的,拆迁安置补偿一般涉及到
    2024-01-21
    187人看过
  •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拆迁纠纷解决后房屋怎么办
    只要拆迁的纠纷解除就可以对房屋进行拆迁,但前提也需要依法的补偿;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2、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
    2023-02-07
    188人看过
  • 拆迁纠纷被告怎么办征迁?上海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纠纷被告怎么办征迁?征地拆迁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拆迁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拆迁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拆迁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拆迁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拆迁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拆迁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拆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
    2023-11-19
    224人看过
  •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各地区土地登记办法》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1、申请登记报告原件1份2、继承公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1份3、派出所出具的原土地使用者死亡证明4、所有关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变更后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7、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委托办理的)8、地籍调查表原件1份(需要重新核实的)9、宗地图原件2份四、办理流程:1、告知(未受理):窗口根据申请者咨询进行一次性告知2、材料齐全(受理):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登记—窗口出件五、办理时限:在收件受理后承诺22个工作日办结六、收费标准、依据:土地登记权属调查费:0.3元/㎡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八、咨询电话:6228856九、提示:(一)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
    2023-03-26
    18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一、城镇子女怎么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有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的特定功能。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2023-06-25
    105人看过
  • 无锡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登记流程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市征拆办:现将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登记流程报给你办,如无不妥请审定后转发。1、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批文根据用地所在座落分别到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崇安、南长、北塘分局、新区国土房产局、滨湖区国土局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其中在新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直接在新区国土房产局登记领证;在滨湖区除河埒、蠡园、大浮、马山、胡埭外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直接在滨湖区国土局登记领证。2、各分局、区局派人到实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形成宗地图,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建设单位持分局、区局的初审意见到位于新区的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报件。4、市国土局地籍管理处对报批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确定建设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给建设单位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5、建设单位将拆迁安置房安置给拆迁户后,先由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证》、市产权监理处核发的《关于房
    2023-04-30
    294人看过
  •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规程是怎样的
    一、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规程是怎样的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
    2023-05-07
    16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有土地纠纷怎么办?土地违法强拆程序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后有土地纠纷怎么办?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土地使用权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4、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三、土地使用权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需准备哪些材料?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四、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后法院主动调查取证的情形有
    2023-12-06
    344人看过
  • 房屋拆迁继承纠纷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实践中,由于几千年形成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的影响,女人的社会地位低于男人,表现在城市房屋拆迁所有权的继承方式也是突出的。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如是女方,男方对财产的继承基本上不会有问题,而如果死的是男方,女方的权利就容易受到干扰。男女平等,不仅是夫妻之间继承的平等,还包括子女之间对父母遗留房屋的继承权平等。实际工作中,主要是已嫁的女儿的权益容易被忽视。如某市的拆迁项目,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在合同订立后死亡,其子以继承人的身份来领取拆迁补偿金。领款时出示了户口,工作人员确认其父子关系后办理了领款手续。一个月后,死者的女儿找上门来了,因为早已出嫁,死者的户口本上无此女儿的名字。因此,引起了诉讼,虽然死者几个儿子及时退了一部分款给死者的女儿,但人家姐弟间不起诉,告的是拆迁人。拆迁人败诉,自然要承担诉讼费。假设死者的儿子领款后远走高飞,三两载不回来,还不知如何结果。因此,无
    2023-06-17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继承土地使用权怎样登记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5-29
      办事指南进行相关阐释一、办理部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各地区土地登记办法》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1、申请登记报告原件1份2、继承公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1份3、派出所出具的原土地使用者死亡证明4、所有关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变更后的房产证复印件1份7、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
    • 承租房屋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1
      承租房屋使用权纠纷首先是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如果说双方当事人确实纠纷是比较大的矛盾比较大,没有办法达成合理的意见的话,就可以通过选择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这样的一种解决是比较具有强制力度的。
    • 继承房屋土地使用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平分继承。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继承过户,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住房继承过户,之后
    • 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诉讼期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2
      三年。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但是根据不同的案件,时效是不一样的。最长的话是不能够超过二十年的时间,如果超过二十年的话还是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对方用追诉时效来进行抗辩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 (1)
    • 《土地使用证登记》中,土地使用权登记中的内容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土地登记的内容是指反映在《土地登记簿》的各个土地登记事项。土地登记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土地权属性质,即土地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来源,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如国家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者是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利主体,指集体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