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如何索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7:00:15 431 人看过

无因管理之债的索赔:

一、明确要求范围。也就是说,哪些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能要求对方支付。一般来说,如果管理者为他人妥善管理事务,客观上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以就以下费用提出要求:

1、要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付的必要或有益费用。必要或有益的,应当根据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人的意志;

2、要求偿还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3、请求赔偿管理造成的损失。

二、在管理活动中,应该认真、认真、妥善地管理。所谓的妥善管理,客观地说,管理应该有利于被管理人,使被管理人的财产少受损失,避免损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有管理活动。

无因管理之债怎么偿还?

作为民法里债权形成的一种重要方式,无因管理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常见,而由此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当事人之间存在这种法律关系时,管理人可以请求本人为其管理事务时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而本人必须偿还因此而形成的债务,不然管理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支付该笔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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