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打黑工作合力,各地将积极创建打黑除恶新机制,建立部门和区域协作、信息化应用、情报研判会商以及各环节的跟踪、监督等机制,健全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发现、报告制度和奖惩机制,探索建立举报人、证人保护机制。坚持打防并举,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黑恶背景的企业,以及对雇佣黑恶势力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及时打击处理,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案件,一律由市级公安机关牵头成立专案组,采取各种超常规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同时,省公安各级部门还将严肃查办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对滥用职权,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的国家工作人员,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严格控制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加大判处和执行财产刑的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和卷土重来的经济基础。
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把解决群众诉求置于打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办理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涉黑涉恶问题,查不清楚决不放手。加大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造成严重危害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打黑除恶重点
1.我省将对涉足两区一圈一带发展战略重点项目、重点工
程以及插手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的黑恶势力实施重拳打击。
2.对涉足民生领域强占专业市场、称霸一方、操纵娱乐场所以
及涉及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予以彻底清除,并对从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受雇他人插手经济纠纷、替人追债的讨债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进行专项治理。
3.省公安各级部门还将全力配合2014年农村两委换届选
举工作,重点整治农村黑恶势力,严惩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干扰选举、向基层政权渗透和侵害群众利益、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严打现实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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