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人身损害该如何索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1 22:51:53 150 人看过

法律咨询:

建筑工地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你好,我是一工地受害人的哥哥,我弟弟在一家私人自建的工地上干活时,因钢管架不牢固倒塌导致我弟和另一个工人掉下脚部摔伤成严重骨折,现在一家医院准备做手术,弟家上有老,下有小都需要照顾,并且家里的地因此缺少劳力,无法耕种,生活陷入困境,请问建房的主人该承担什么具体责任,如果打官司,如何写诉状谢谢。

律师回答:

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相关法律知识: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5: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害违章建筑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4)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
    2023-05-05
    500人看过
  • 洛阳律师/人身损害如何索赔
    1、雇员在雇佣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如何索赔?(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
    2023-06-08
    336人看过
  • 强占土地损害赔偿如何索赔
    强占土地损害赔偿可以被占地亩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索赔。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强占土地建房构成吗强占土地是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但强占土地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
    2023-07-30
    139人看过
  • 如何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04-18
    41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人该如何索赔赔偿才有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承包人索赔可得利益需要承包人在事件发生的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因发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施工合同致使承包人预期可得利益不能实现和取得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起赔偿损失主张。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方式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方式有两种即折价和拍卖。2、如果通过折价方式实现优先权,则可以在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3、但如果双方折价行为损害第三人(如同样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其他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抵押权人等)利益的,第三人可能会申请法院撤销折价协议。4、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实现优先权,从
    2023-07-27
    305人看过
  • 建筑工伤中骨折应该如何索赔?
    建筑工伤骨折赔偿如下:伤者可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伤者本人工资;伤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具体情况可根据伤者工伤鉴定书进行判断。伤者可以收集证据进行判断。建筑工伤谁赔(一)确认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的第一步,先要到仲裁部门立案确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二)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三)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将无法启动下一步的工伤认定程序。法律依据: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
    2023-07-07
    1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1、正确认定事实。通过事故鉴定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鉴定要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反映事故发生的原因:(1)从相邻关系的角度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要考虑相邻建筑物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二是要考虑受损建筑物周边的其他工地对其是否有影响(2)从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角度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需要考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的责任问题二是需要考虑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问题三是需要考虑建设单位存在的责任问题2、正确适用法律正确认识纠纷的法律关系(相邻关系、合同关系)正确提起诉讼请求(没有修复的情况下请求修复或者在已经请求修复而未修复的情况下要求折价赔偿,自行修复必须要有合同、施工图纸、支付款项的凭证,没有发生的费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注意不要遗漏被告(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判断过错方,轻易不要遗漏被告,否则限制了建设单位的追偿权)要考虑是否存在混合过错(也就是建设单位也有过错)。3、施工单位作为第三人申
    2023-06-24
    465人看过
  • 违章建筑损害赔偿建筑材料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因此,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并不意味着对拆除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也不给予补偿。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不可抗力阻碍临时建筑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二)临时建筑不被拆除是为了保护另外一个更大的利益,致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拆迁人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补偿违章建筑人。一、违章建筑怎么处理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筑物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
    2023-02-24
    368人看过
  • 如何在建筑工程索赔
    建筑工程索赔
    债权本身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作为法定所有人,根据自己的权利主张一定的资格、财产、金钱等”。施工索赔是指承包人因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需的费用和时间的赔偿。也就是说,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经济上,只要承包人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额外的费用,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人有权得到补偿向业主索赔。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当的索赔,这是一种应当寻求的合理的报酬,而不是一种无理的利益争夺。一般来说,施工索赔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属于狭义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当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和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后者一般称为反诉,这两种情况往往并存。根据国际工程建设索赔标准,索赔和反索赔一般是根据索赔对象来界定的。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就非承包人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业主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称为“索赔”。业主就承包商违约给
    2023-05-07
    411人看过
  • 建筑施工损害由谁来赔偿
    1、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总承包方和分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分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总承包方、再分包方和分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承包方和接受转包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接受转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承包单位列为第三人。4、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导致接受转让方、接受出借方或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让方和转让方、接受出借方和出借方、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和允许借用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建筑施工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
    2023-02-14
    34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索赔指南
    一、常见的故意或过失致人伤害受害人无过失时,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有过失时,按照双方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二、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案件中,机动车之间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完全一样,具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三、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五、餐饮、学校等有关组织的补偿赔偿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对
    2023-05-02
    318人看过
  • 雇工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以及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雇工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雇工人身损害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受害一方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
    2023-06-20
    167人看过
  • 发生人身损害后,受害人该怎样索赔
    一、发生人身损害后,受害人该怎样索赔当事人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由于首先想到的是治疗,对往往会忽略证据的收集和保管,遗失或者疏忽获得赔偿的主要证据,导致日后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为了在身体收到伤害的同时,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受害人要注意:1、受伤后,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切勿私自处理,以免后患无穷;2、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护理费等);3、出院时别忘了要求医生开具医院证明:一要证明病情,二要建议休息x个月。如果病情严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动、需要他人照顾的,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建议卧床休息或需要护理x个月的证明。4、如果伤势较严重或受伤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医生在病历及诊断证明书中写明加强营养,以助恢复。这是获得营养费的重要证据。5、出院以后切记至少每个月去复诊一次,复诊时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医生出具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因
    2023-04-15
    1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领域中农民工人身损害索赔常见法律关系辨析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适用与理解已经出台多年,明确了狭义的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及程序进行处理,但是实践中对该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仍存在混淆现象。实践当中,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很少,即使存在,建设单位作为投资方,有投资资金作保障,赔偿也不成问题。事实上工程分包大都发生在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领域当中,这些承包商大都是具有施工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经济实力相对雄厚,不容易破产倒闭,比较注重企业信誉,在安全领域投入较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财产清晰可查,远非那些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可比。因此只要农民工的人身伤害符合该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能向发包人、分包人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则基本能满足赔偿要求,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是比较理想的索赔途径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2023-06-09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建筑工地损害赔偿案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8
      施工过程中,由于劳动者安全防护意识不强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实践中,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即工伤程序和人身侵权程序。首先,对于程序。其前提是认定受害者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以单位名义或自己去申请工伤损害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受害人购买保险可以对单位提起诉讼。其次,对于人身损害程序。是指受害者与单位只有劳务关系,可以直接向
    • 建筑工地工人从事建筑业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8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
    • 违章建筑造成耕地损害该如何提起赔偿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7
      可以先向村委.乡镇安监所.国土所.乡镇政府反映情况,由他们出面协调,达不到公平赔偿,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单位的调查报告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提起诉讼的要点:1、停止侵害行为。要求矿方立即停止在地下的挖矿行为,以免损失进一步扩大。2、恢复原状。要求矿山方面采取措施恢复原状,确保土地耕作的功能和地面建筑.生产者的安全。3、赔偿损失。要求矿方对塌方已造成的房屋.农作物损失估价赔偿。诉状中可以适当高估损失
    • 建筑物造成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物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能怎样索要人身损害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8
      一般不会,不过要看具体情况。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敲诈勒索罪,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确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