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8:02:07 375 人看过

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一、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

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二、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相比,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而买卖合同则以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为目的,出卖人也应将出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标的物之所有权,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但二者还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儿点:

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合同效力怎么确定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合同效力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确定。确认合同效力案件如果涉及到财产,那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条规定,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关于确认合同效力案件是非财产案件,那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条规定,按照
    2023-02-23
    381人看过
  • 装修项目怎么写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必须写明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装修项目清单包括哪些安装施工项目首先,土建项目——砌墙、砸墙、阁楼楼梯洞口浇铸、墙面保温、防水工程。其次,地面工程——铺地砖、铺地板、地面找平;水电工程——水路改造、地暖铺装、暖气改动、电路改造、吊顶布线、空气开关增改、洁具安装、灯具安装、开关插座面板安装。最后,墙面工程——背景墙、铲除原墙面、墙面处理、墙面涂料、粘帖壁纸。空间装修项目一般分为玄关、过道、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卧室、书房、阳台等区域,装修内容包括了墙砖地砖、水路改造、吊顶、墙面处理、墙面涂料等,以及软装饰的设计。服务项目1、材料搬运费——指材料的运输费、上楼费等。2、垃圾清运费——
    2023-07-29
    347人看过
  • 装潢装修属于建设施工合同么
    一、装潢装修属于建设施工合同么属于,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施工范畴之内。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二、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
    2023-05-03
    114人看过
  • 租赁合同里对房屋装饰装修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应按下列标准来算: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经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经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一、承租人装修纠纷如何处理(一)承租人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的1、租赁合同是正常履行期满解除的,装修物一般将不予返还。而且此时,承租人再要求返还装修利益,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因为承租人已经充分享受了装修物带来的利益。2、租赁合同是非正常解除时,法院将结合双方对于合同解除有无过错来决定装修物的归属及补偿。若提前解除是由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反之,合同的提前解除是由于出租人违约造成,不能拆除的装修将归出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所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货币补偿。3、对于不可抗力或
    2023-03-08
    490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即如果涉及到合同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在三年内提出诉讼,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的,那么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1、人身权的请求权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
    2023-03-04
    251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逾期怎样起诉
    合同一般按照双方约定来执行,退合同你说的应该属于合同解除,是否能够解除以及如何赔偿需要看到你的资料后判断。一、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在数额限制上,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存在过高于损失需要适当减少或过低于损失需要适当增加时,计入担保范围的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二、违约金的相关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0〕25号。有关违约金的相关内容:(二)第十六条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2023-03-20
    15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室内装修装饰合同争议属于哪一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6
      1、写出业主和承包方两方的信息,并对装修做一个简单的概述,其中包含甲方、乙方,包含有装修的承包方式、住房结构以及款项问题。 2、接下来就是装修材料部分的详细介绍了:对甲方(业主)自己应该提供材料和乙方所需的采购材料做出详细的概述,并一一列明。 3、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包含有图纸规范、质量要求,材料质量影响,各方造成事故责任等等。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有关安
    • 装修装饰没有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7
      设单位(包括业主)作为发包人,将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进行施工,所订立的合同,应系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此种合同,即便最终签字,亦属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 如果,该装饰公司,具备勘察、设计、施工三种资质之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资质,那么此种情形下,所订立的装修合同,系部分有效,或部分无效,对方有权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范围内,继续履行义务并享受相应的部分权利。
    • 家庭装修合同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轨道交通。 所附详细的专业: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1、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基坑支护 2、地基与基础工程 3、主体工程 4、电气工程 5、给排水工程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饰办就是这个。
    • 装饰合同和装修合同都是专属管辖的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管辖范围。不同的合同也会由不同的法院来进行管辖。那么装修装饰合同适用专属管辖吗?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是指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专属管辖适用的情形,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
    • 属于装饰装修专属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01
      法律没有规定装修合同纠纷适用有关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在民商领域,法律没有禁止就是自由。因此,当事人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争议管辖法院,不违反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