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从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当天专门下发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2006年工作安排等6个方面对工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出了安排。
《方案》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回扣、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
《方案》从6个方面对工作措施做出了部署,即: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完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的内容,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戒力度。
《方案》对2006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3月中下旬,各级工商机关要逐步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工作班子,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电话;4月上旬开始,各级工商机关要集中力量,广泛梳理线索,深挖案源,分级分区域召开案件排查会,确定查处重点,突出查办大案要案;10月-12月,国家工商总局统一组织力量,由总局各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察组,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公布了国家工商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任国家工商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攸平,中央纪委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石见元任副组长。通知还公布了国家工商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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