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立案时交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6:11:29 326 人看过

不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纳申请费,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也不会收取申请费。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

一、法院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司法机构冻结账户会提前通知吗

司法机构冻结账户一般不会提前通知。冻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冻结银行卡是强制执行的措施之一,冻结并不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这是为了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等行为,从而达不到执行的效果。但是法院在冻结银行卡后会通知被执行人的,如果没有接收到通知,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的。

三、申请先予执行需要缴纳费用吗

申请先予执行需要缴纳费用。1、先予执行需要诉讼成本。先予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措施,需要人力和物力,甚至有些案件的先予执行所支出的费用要远远超过普通的执行案件所支出的执行费用,这些费用的支出不能完全由国家包揽,应当由当事人交纳。2、符合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诉讼收费规定的立法目的有二。一是减轻国家负担。民事诉讼是以解决私人权益纠纷为目的,应采用有偿原则,以一定的费用补偿国库开支。二是制裁被执行人。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作出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必须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若不将执行费用转化由被执行人员负担,等于鼓励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裁定,不利于制裁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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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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