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好心借出20万元给朋友周转,到期后催问无果,几年后起诉时,昔日朋友翻脸,告诉该案过了诉讼时效。2月28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对这样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朱某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00元由原告负担。
据悉,被告胡某经营一家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2007年6月5日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向开香料厂的朋友原告朱某借款200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并约定还款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利息为月息一分。同日,朱某向胡某开出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收款人为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的转账支票一张。借款期限届满,胡某未向朱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后朱某因急需现金向胡某主张还款,胡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今年2月11日,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及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共同偿还本金200000元及利息。
对于原告的起诉,两被告都提出了异议。其中,朱某提出:
(1)、我从未收到原告的借款,原告诉称向我出借借款200000元无事实依据。虽然双方签定了借款合同,但借款合同并未实际履行。
(2)、本案的诉讼时效已过,原告已丧失胜诉权,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辩称,在我公司与原告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原告诉称将20万元转入我公司账户,最多只能称作我公司的不当得利。但是原告已经超过两年并未向我公司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已过,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在未得到被告胡某书面委托的情况下,将该笔借款人民币20万元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告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而且事后被告胡某及被告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均未向原告出具借据,并都对存在借款关系不予认可。被告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取得不当得利益,造成原告的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原告。
法院同时认定,原告在2007年6月5日将款项转出后,没有向被告胡某或被告金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进行过书面催收的证据,至原告于2011年2月提起诉讼,已过两年的法定诉讼时效,其民事权利已不受法律保护。两被告关于原告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的辩称,法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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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打水漂借条和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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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我以现金方式借给朋友八万元钱朋友也打了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5很高兴为您解答。请问您什么时间出借给对方的钱?借条中是否有写明是现金?有没有借款人的身份信息?您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是合法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您的情况,建议咱们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处理,咱所有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团队为您排忧解难,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者直接带材料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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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问我借二万元钱该给她打借条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有点难啊。不打借条吧,万一以后分手又是一件麻烦事;打借条吧,又太难看。不过,如果2万元对你而言不是小数目的话,就打借条吧;如果你很富有,那就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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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六千元到他家去给他朋友打电话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1、您们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另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诉讼要他还钱。 2,能够及时与律师联系,帮您分析,指导您怎样进一步得到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不能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要看借条上面有无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诉讼,若无诉讼,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不能得到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