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无权涉足存款业务,但非法吸纳存款后投人股市,早已成为证券公司赢利模式———
以“保本付息”为诱饵,浙江省宁波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一证券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8亿元。据悉,这是浙江省最大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时揭开了证券行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潜规则”。
9月21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所有客户的损失均已被追回。
抢银行“饭碗”
早在2000年以前,天一证券公司的前身宁波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宁波证券公司”)开展了以“保本付息”为形式的委托理财业务。事实上,“保本付息”吸收存款业务,只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开展,例如银行、邮政储蓄、信用合作社,而证券公司无权开展这一业务。
为了规避监管,该公司与客户签订三份合同企图瞒天过海:主合同、补充协议和承诺书。“主合同中,找不出一点瑕疵,而补充协议和承诺书中,‘猫腻’则显露了出来。”办案人员说,比如:“乙方(宁波证券)向甲方(客户)借款xx万元……年利率为8%”,大大超过了银行存款的年利率。也就是无论证券公司赚钱或者亏钱,均保证委托人不会亏损本金并能获得固定收益。
为了规范“保本付息”这项业务,公司还出台了《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把“向客户承诺固定收益率”作为规定明确下来,承诺的最高利益率为8%。
换汤不换药2001年3月,公司变更为天一证券公司,承接延续公司原有的资产委托业务和业务政策,并且把承诺的最高利益率提高到10%。这一举动着实吸引了不少投资者。
“利息这么高,比存银行划算多了,横竖不会亏!”许多投资者说。实质上,天一公司就是利用高利益率来吸引客户投资,转而将这笔钱投人到股市炒股,再用炒股获益的钱去支付高额的利率。
然而,2002年的中国股市步人熊市,天一证券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投人股市的钱赚不回来,别说按合同给客户高回报,就连公司保本也是个难题。为了解决资金紧缺问题,天一证券开始在账外开展“三方监管”业务,仍旧打着“保本付息”的旗号吸收存款。
“三方监管”的实质,依旧是委托理财,换汤不换药。它与“保本付息”的区别在于,双方进行委托理财时有第三方介人,充当监管人的角色,表面上看是给资金装上了一道“安全阀”,给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而实际上,所谓的第三方就是天一证券的关联公司或者其营业部,天一证券扮演着受托方和监管方的双重角色。利用这一招,天一证券成功度过了危机时刻,投资者却被蒙在了鼓里。
雪球越滚越大
2004年,股市一线飘绿,形势惨淡。天一证券不可避免地出现亏损,资金严重短缺,公司只能与部分客户续签委托理财合同,缓解到期理财本金的兑付问题。为了解决资金来源,公司继续大量开展“三方监管”业务,业务量的剧增虽然帮助天一证券度过了生死关头,但结果是天一证券陷人了恶性循环。向客户承诺兑现,唯一的办法是:吸收后者存款,支付前者利率。慢慢的,雪球越滚越大。
2004年初,证监机构发现天一公司的违规行为,专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但该公司置若罔闻,继续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2006年7月,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有关部门在清理公司债务时,发现上述犯罪事实。
五高管受审
案发后,涉案的五位公司历届高管被控制。历经一年半侦查,公安机关查清了这起浙江省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00年至2006年7月,宁波证券、天一证券以《国债委托管理协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股票质押借款协议》、《证券投资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与省内外众多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及三方监管业务。通过这些形式,天一证券与573名个人和73家机构签订合同1056份,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元。
检察机关认定:天一证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明知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展委托理财和三方监管业务为名,采取保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五名被告人属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8年8月,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对五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采访中,一位证券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保本付息”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证券公司是不能涉足的。但一些证券公司明知故犯,企图达到大量融资的目的,再作其他投资赢利。“这已经是证券行业的‘潜规则’,对这种行为理应严厉惩处。”
-
“铁饭碗”名亡实存
241人看过
-
“铁饭碗”变“瓷饭碗”?
155人看过
-
人事外包与从业者抢饭碗?
220人看过
-
银行借贷的潜规则
64人看过
-
证券是银行业还是非银行业
463人看过
-
证券信息的披露规则
439人看过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
银行泄露个人银行存款怎么办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银行保守个人储蓄秘密是基本的职责,银行拒绝你查询存款是照章办事、对储户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l7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依据此规定,在起
-
存款行贿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
-
抢银行存款怎么判刑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1银行是的一个加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需要注意的是,抢劫银行判多少年一般与犯罪情节、作案动机、、立功等的重要因素来考虑具体判多少年,法官在考虑抢银行判多少年时,一般也会综合上述因素来进行考虑,进行分析。
-
债券和银行存款的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债券和存款根本上来说,是投资的品种,而且反应的投资关系是相同的。债券是把钱直接借给资金的需求方,存款是把富余资金借给中介机构,体现出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第一,债务人的性质不同,债券的债务人是债券发行企业,存款的债务人是金融市场中的中介结构——银行:第二,风险不同,债券的风险是以发行人的信用、盈利状况、期限、市场状况等为影响因素,有较高的风险,存款相比较而言,因为银行在金融行业的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