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是否纳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5:08 150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征地补偿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所有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人返还土地使用权的,不征收营业税土地使用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返还土地所有者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还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返还土地所有者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只需出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正式文件,无论征地补偿金的支付资金来源是不是政府财政资金,这种行为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目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和纳税人垫付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返还土地使用权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关于县级以上涉及民生的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文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文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意的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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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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