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行政复议申请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5:43:34 468 人看过

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住所:海安县城东镇xxxx组

被申请人:城东镇开发区管委会、海安县城东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xxxxx职务:管委会主任(镇长)被申请人:xxxxx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注册估价师:xxxxx,注册号3220040298xxxxx注册号3220100147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4年x月xx日作出的《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的评估结果,及拆迁项目组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是:

一、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

二、请求合法合理裁定拆迁补偿方案。

三、请求公布“xxxxx市场项目”征地批文,拆迁许可证明。

事实理由:

1、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应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x),2014年xx月xxx日入场评估,4月xxx日该评估报告送达我家;报告单上无评估师签章和评估单位印章;该报告尚不具合法效力。《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11〕196号)第二十九条: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应当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在评估报告上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加盖公章的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3、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发〔2011〕77号)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

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2011年3月17日中纪办﹝2011﹞8号)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5、本人对《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石桥-24-001)上所述合法面积、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有异议,评估建安价过低,申请重新复核;对本人家庭副业用房房屋结构等级划分为简易1级有异议,评估建安价过低,申请复核。

6、对部分副业用房成新率有异议,“根据房屋成新因素确定表”,按实际情况评定,我家副业用房没有超出10年。

7、《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11〕196号附件十“装饰装修附属物及其他补偿指导价”未列入的养殖业,综合养殖器具处理因素按市场收购价的20%估价,我家养鸡、养兔器具未提及。

8、城东镇相关项目拆迁办送达“告知书”,无具体行政实施单位,不能把签订协议时间定为5月1至6日,强加于村民。因此,我认为本轮评估不合法,确认的面积与附属物不能作为裁定的依据,请予重新评估复核,出具新的评估报告,依法开展相关项目拆迁工作。

申请人:

城东镇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签收:

年月日

行政强拆许可证

现行的制度设计,政府是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而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缩拆迁补偿,加快拆迁进度,致使部分地区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而按新条例,政府今后将被推至前台,开发商、拆迁公司则不能再参与搬迁。

拆迁许可证淡出舞台,并非说强拆就不存在了。有时强制拆迁是必须的,但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由人民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以维持博弈的平衡。也就是说,以后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强拆必须先向人民法院申请。理论上,人民法院既非利益主体,相对超脱独立,执行程序应该更公正。

但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公共利益的界定。在土地财政当家的情况下,政府能否真正维护公共利益,取决于其能否超越自身利益。如果政府陷于自身利益无法自拔,公共利益只能是镜花水月。二是,司法是否独立,人民法院能否不受行政掣肘。而这一点,现实可能不容太过乐观。

如果说非法强拆乃至暴力拆迁事件,是一座阴森恐怖的大殿,那“行政强拆”就是支撑它的大梁,同时又是一根扎人的刺。如何拆掉这根梁,拔除这根刺,除了理论上的人民法院制衡,司法独立外,民众监督也必不可少。

那些披着“公共利益马甲”的强拆,也总是难逃民众的火眼金睛。因为对公共利益最有发言权的是公众。我们要让利益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通过民主辩论,形成共识。然后按照社会福利、整体收益最大化原则,或者说按照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原则,作出的决策才不偏离公共利益原则。

纷繁的利益格局、多元的利益诉求,可能让执政者出现行政理性的迷失。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最优的办法就是对权力的分化和约束。尊重公民权益,应体现为一套公民与政府平等主张权利的制度设计。希望新拆迁条例,能让我们看到这样的平等与希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书面申请怎么写
    一、行政复议书面申请怎么写行政复议书面申请的写法如下: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2.内容要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3.写明目的、要求、事实与理由。二、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行政复议材料包括: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三、行政复议基本原则1.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其中包括: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应当合法;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依
    2023-05-13
    7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执行能否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哪些1、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主要有:(1)代执行,如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代出义务工等。(2)执行罚,最典型的如滞纳金。(3)人身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隔离、强制检查公民身体(尤其是在预防传染病时)等。(4)财产强制,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对腐烂变质食品实行的强制销毁等。(5)在其职权范围内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强制检查。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
    2023-06-17
    222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处理拆迁纠纷申请书给哪个部门
    一、申请行政复议处理拆迁纠纷申请书给哪个部门?拆迁纠纷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拆迁纠纷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1、提出申请的公民或者法人的信息;2、行政复议的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签名;4、申请日期。三、拆迁纠纷申请行政复议需准备哪些材料?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
    2024-01-23
    156人看过
  • 房屋违建被强拆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房屋违建被强拆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房屋违建被强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三、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程序: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
    2023-10-10
    40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强拆吗?
    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强拆,在法定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且权利人未采取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时,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土地征收时行政复议期间被强拆合法吗?土地征收时行政复议期间强拆房屋是不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房屋强制拆除的权利应由法院执行庭负责,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不符合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
    2023-08-04
    358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阶段强拆可以中途终止吗
    一、申请行政复议阶段强拆可以中途终止吗申请行政复议期间,一般是不执行强拆行为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二、拆迁安置补偿的面积怎么确定国家对拆迁补偿面积没有明确的规定,因地区不同政策有所不同,详情应咨询当地政府部门。通常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的法定证据,凡与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必须以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根据我国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依法核准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的法律保护。如在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对于没有取得
    2023-06-17
    120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措施指南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权益。该法明确规定了以下权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他们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他们的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而受到损害,他们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权益。针对这种情况,该法明确规定了以下权利: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陈述权和申辩权。2.他们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如果他们的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而受到损害,他们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复议的优势和注意事项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行
    2023-08-31
    263人看过
  • 强拆告知书后多久可以行政复议
    违章建筑在下达行政告知书后60天内可以行政复议。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在拆除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房屋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对强制拆迁不服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2023-02-19
    4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答复书是否该给申请人
    一、行政复议答复书是否该给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作出决定后,要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要送达当事人。《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一般行政复议期限如何计算(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
    2023-04-19
    108人看过
  • 对行政强拆行为能否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强拆行为能否行政复议行政强拆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行政强制拆除程序行政强制拆除程序: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通知被拆迁人;2.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3.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4.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三、行政强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行政强拆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拆,强制拆迁与否需要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但是,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设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行政机关仍然可以
    2023-04-24
    49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对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方式是: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如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
    2023-08-03
    43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
    2023-04-24
    1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异议申请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度日起继续计算。未提出行政复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1、除了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而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2023-07-07
    36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向哪里申请?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哪些问题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以自己名义提出申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3.属于申请行政复议范围。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除人事处理决定和民事调解行为外,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4.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对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5.人民法院未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已立案的,市人民政府不再受理。6.有具体的复议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7.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应留下通讯地址、方式,以便行政复议机关核
    2023-04-24
    17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请书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3、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 更多>

    #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咨询
    • 如何在行政复议书中写公房行政强拆申请书?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9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电话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4.代理人身份
    • 行政复议申请书强拆要写什么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卫生行政复议申请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于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处罚决定的六十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城管或者交管部门)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
    • 行政复议决定书强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2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
    • 行政复议申请书拆除协议的申请怎样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