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预备阶段怎样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21:05:18 102 人看过

一、故意杀人罪的预备阶段怎样界定

故意杀人罪的预备阶段的界定是:为了杀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故意杀人的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抢劫杀人是行为人用杀人手段当场取得动产,而图财杀人则是在杀人之后,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占有被害人的动产或不动产。例如,为了霸占遗产而杀死父母、兄弟姐妹等,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怎样区分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者出于其它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3、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它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一)入户抢劫的;\n(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n(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n(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n(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n(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n(七)持枪抢劫的;\n(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5: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犯罪过程中哪个阶段属于预备阶段?
    犯罪的预备阶段指的是:一种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创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介于犯罪决心与实施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演员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意图。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尚未实施,尚未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还规定,预备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准备也被称为预备犯。犯罪预备阶段有没有犯罪中止?犯罪预备阶段有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二)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
    2023-07-05
    415人看过
  • 故意杀人犯罪预备要怎么处罚
    按照《刑法》规定的“犯罪预备”进行处罚。比对条款为“故意杀人罪”。《刑法》规定的犯罪预备: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故意杀人罪的类型有哪些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可以将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谋财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非法获取公私财物而实施杀人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抢劫杀人案件、盗窃杀人案件、谋财害命案件等。第二种,复仇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实施杀人的案件。包括私仇报复杀人案件、报复社会杀人案件等。第三种,情欲型杀人案件:指作案人为了满足个人性欲或感情纠葛引发矛盾而实施杀人的犯罪事件。包括强奸杀人案件、奸情杀人
    2023-03-18
    5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
    一、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二)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三)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
    2023-04-16
    76人看过
  • 绑架罪的预备阶段有哪些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的预备就是指犯罪分子为实施绑架行为做的准备工作,包括购买犯罪工具,绑架地点调查踩点等等行为。一、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区别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区别: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别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3、法定性方面: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死刑;而绑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4、实践中认定方面: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别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二、绑架自己家人向警察索财
    2023-03-21
    292人看过
  • 犯罪预备和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别与联系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在概念以及处罚上有所不同。概念方面: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过程当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处罚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2023-07-06
    93人看过
  • 刑法对犯罪预备阶段会怎么样量刑
    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以从轻处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也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决定。《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06
    297人看过
  • 开庭审理的预备阶段
    第一,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让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必要的时间做好出庭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或通知书通知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或通知书必须写明案件的案由和开庭的日期、时间、地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第二,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开庭审理前,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没有到庭的,由审判长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如需不需拘传、要不要延期审理等。如果都已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第三,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开庭时,由审判长分别查明原告、被告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年龄、住处、职业等身份情况,还要审查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然后告之当事人主要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可以申请回避,可以申请聘请翻译人员,可
    2023-06-11
    468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杀人抢劫是怎么界限的
    要看主观上是想杀人,还是想抢劫,主观要件不同,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属于其中规定的严重情形。即行为人当场使用的暴力手段直接导致被害人、抓捕他的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处十年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抢劫的量刑新标准是什么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2、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2023-03-07
    480人看过
  • 犯罪预备阶段未遂怎么处罚
    犯罪预备不存在未遂的形态,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如果构成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例】被告人林某因被害人孙某,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其非法行医一事,产生不满心理。2007年9月4日晚,被告人林某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被害人孙某居住地,欲对被害人孙某居住的房屋实施放火行为。当被告人林某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从简易仓房的顶部跌落下来,被告人遂离开现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汽油、火柴、被害人孙某的陈述、证人孙某某、梁某某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判决】萝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因对被害人的举报行为,产生不满心理,遂携带作案工具火柴、汽油,欲对被害人的住
    2023-03-14
    173人看过
  •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抢劫杀人案怎样定罪处罚
    一、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生命权。2、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由于这些区别的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的界限一般是不会发生混淆的。但二者之间又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些联系表现在:(1)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2)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二
    2023-12-17
    489人看过
  • 故意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停止犯罪会受到处罚吗
    故意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停止犯罪不会受到处罚,犯罪的要素一般包括:犯罪事实、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但在实际犯罪活动中往往在犯罪事实活动之前还存在犯罪预备阶段,只是当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犯罪预备阶段被包括进了犯罪事实中,一般不单独处罚。犯罪预备是指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但是犯罪预备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一、故意杀人罪的预备阶段怎么界定在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罪预备行为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主观具有实害的故意,客观行为触犯了相应的法益,处罚较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此规定是对犯罪预备的高度概括。预备犯与犯罪预备是有所区别的两个概念,前者是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后者则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已经停顿的犯罪形态。预备犯是指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2023-02-23
    499人看过
  • 犯罪预备阶段能否作为定罪依据?
    可以,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可以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例】被告人林某因被害人孙某,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其非法行医一事,产生不满心理。2007年9月4日晚,被告人林某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被害人孙某居住地,欲对被
    2023-07-06
    360人看过
  • 如何明确投毒罪的预备阶段
    投毒犯罪的犯罪预备阶段应当是犯罪分子对所投毒物进行购买、配置、存放等预备行为,以及对所要投毒的地点进行选择的阶段。对于投毒犯罪的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犯罪既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二、犯罪的预备阶段指的
    2023-03-14
    349人看过
  • 投毒罪的预备阶段包括哪些
    即犯罪分子进行投毒的准备工作,如购买毒害品。一、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理解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已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所谓危险物质,是指具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的物质。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有:(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2)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中;(3)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沙林、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一定场所。投放危险物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
    2023-03-30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界定犯罪预备阶段?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走了。后来,甲内心悔悟,打消了杀人的意念,返回家去,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甲的行为构成预备阶段的中止。 二、实行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
    • 犯罪预备阶段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预备阶段不会构成故意犯罪。最多属于过失犯罪。没有着手就意味着没有对法益有现实紧迫的危险,何谈故意之说。
    • 2022年故意伤害罪的预备阶段的界定是如何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预备阶段的界定,通常以犯罪行为人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标准。 2、《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杀人预备与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形态的界限是什么,怎么区分犯罪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2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故意杀人预备是指为了杀人资金积累工具创造条件;而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上述形态。两者是同一个意思。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
    • 故意伤害罪的预备阶段如何分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3
      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就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预备阶段。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