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及特征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08:01:19 197 人看过

范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特征:1.时间存续期间特征。2.原因行为特征。3.债务性质上的特征。

离婚怎样认定和分担夫妻间共同债务

2004年3月30日,阿-英因与丈夫阿刚产生矛盾,向番禺法院起诉离婚。同年4月20日,本案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对于夫妻双方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问题,双方各执一词。阿刚称,他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1998年、1999年,共向朋友麦某借款30万元,用于经营一家私营公司。而阿-英却反驳说,此公司早在1998年就清盘了,况且她根本不认识麦某,更不清楚阿刚跟麦某之间有借款一事。鉴于阿刚对此债务拿不出证据证实,法院对于30万的债务未予认定。同年5月28日,法院作出了准予两人离婚的判决,之前两人共同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产,法院判归阿刚所有,同时他需将房款的一半14万元补偿给阿-英。判后双方均未上诉,2004年6月18日离婚判决生效。几乎在两人对薄公堂的同时,另一桩借款纠纷的原告麦某,又将阿刚推上了被告席。2004年4月21日,也就是阿-英和阿刚离婚案开庭的第二天,明知阿刚正在办理离婚的麦某向番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刚返还借款30万元。4月28日,阿刚收到法院发来的传票。而此时,法院尚未对阿刚夫妇的离婚案下判。5月19日,借款纠纷开庭,阿刚当庭承认了30万的债务,法院据此当庭宣判,判决阿刚清偿麦某30万元。

2004年9月17日,麦某将阿-英告上法庭,要求阿-英对阿刚30万的债务承担14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庭审过程中,阿-英称,阿刚与麦某之间的债务她全然不知情,阿刚在与麦某的借款案中,态度积极配合,对30万债务欣然接受,行为不符合逻辑,这笔债务属于虚假债务。此外,阿-英还要求对前夫出具给麦某的总额为30万的两张借据进行笔迹鉴定。同年10月25日,阿刚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情况说明》,称自己出具两张借据是2004年4月补立。翌日,麦某也向法院提交了《情况说明》,称两张借据是他在多次要求阿刚还款未果的情况下,阿刚于2004年4月所立。法院认为,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夫妻个人承担还是夫妻共同承担的主要标准,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本案中,一方面,阿刚向麦某出具的《借据》是阿-英提起离婚诉讼之后书写的,此时,李芳与张-伟的夫妻关系已恶化,说阿刚、阿-英二人合意共同确认所欠麦明的借款,有违逻辑及生活常理。另一方面,当时阿刚在离婚诉讼中是极力主张该债务是共同债务,麦某其时也知道阿刚、阿-英二人正在办理离婚,如果麦某认为该债务是阿刚、阿-英夫妇合意共同举债,应该由阿-英确认,如遭到拒绝,应该申请追加李芳为共同被告或者在诉讼中主张该债务为共同债务,但麦某均没有主张此种权利。因此,尽管阿刚倒签日期的借据在阿刚与麦某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但由于上述理由,不能证明该债务是阿刚与阿-英的夫妻共同债务,对原告的主张不予支持。判后,三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判决已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6日 1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中的共同债务:范围和特征分析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离婚协议有哪些特征婚内离婚协议有以下特征:1、协议内容具有复合性。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其内容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2、生效条件具有特别性。除了男女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之外,还
    2023-07-05
    5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一、离婚前债务怎么处理夫妻离婚前债务问题,应当根据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一方债务一方偿还的原则来处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
    2023-03-26
    486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
    2023-04-21
    11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共同生活、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从事的为了增值共同财产的经营性活动形成的债务。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一、民法典中离婚债务问题需
    2023-03-23
    174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2023-04-27
    35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及内容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2、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婚内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
    2023-07-03
    11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20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1-17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律师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离婚律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分类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
      一般来说,下列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
    •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 夫妻共同债务的征集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6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所产生的债务,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应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在借债时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2、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