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质量问题应该谁负责卖房前就得说清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54:12 449 人看过

近日,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文件,修订了《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以下简称“新预售方案”)。和原来的预售方案相比,新预售方案得到了全面细化和完善,并将住宅节能、住宅质量责任承担等条件,首次列入预售申请的申领条件。此次南京市出台新的预售方案,无疑加强了对开发商的管理。

预售方案门槛提高

开发商在卖房之前,必须向房管部门申领预售许可。申领前开发商必须填写房源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将成为购房者买房的重要参考内容。在行政管理上,这些信息被称为“预售方案”。

此前南京市实施的“预售方案”,范本像是一份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试卷,开发商只要交代一些大概性的东西。此次,已经出台实施的“新预售方案”,范本像是一份中学的语文试卷,开发商需要交代的内容被进一步细化扩充,一共需要交代房源大大小小10方面的信息。

记者在“新预售方案”的范本中看到,开发商需要填写交代的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分期开发情况、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项目瑕疵说明、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住房节能情况等10方面。原有“预售方案”中只要求一句话交代的内容,“新预售方案”则要用一整页来回答。例如,“新预售方案”中项目基本情况一条,就必须交代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等30项细节信息。

“这个方案就是让开发商的隐私全部曝光。”一位开发人士在看过“新预售方案”之后向记者表示,“新预售方案”提高了预售许可的申领门槛,也让预售房源的各种信息得以向购房者公布。

住宅节能首次列入申领条件

记者在对比新旧预售方案时发现,“新预售方案”首次要求开发商交代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随着住房节能概念的推广普及,不少开发商都高调宣称自己的房子很节能,一些没有使用节能措施的开发商,也鱼目混珠地宣称自己的房子如何节能。现在,“新预售方案”明确要求,开发商计划出售的房子是否节能,节能到什么程度,都必须白纸黑字一一交代清楚。

在“新预售方案”的第十项中,开发商要求交代的节能内容包括:屋面保温材料种类、保温层的厚度、外墙保温墙体材料、门窗玻璃材料、遮阳措施等。其中,外墙保温情况还细分到每面墙的保温层厚度。开发商还必须对以上的节能措施作履行承诺。有了这些详细的信息,住房节能情况到底达到什么程度,购房者只要看一眼就全部清楚了。

和原来的“预售方案”相比,“新预售方案”还规定,开发商必须填写拟销售商品房的价格,这些价格均为毛坯价格,需要填写最高价格、最低价格和均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27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该负责吗
    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一般应该负责。商家的赠与一般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在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也有例外,即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婚前赠品是否属于婚前财产1、婚前赠品均属婚前财产。根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尽管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该条规定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例如,胡某父母在胡某结婚前为胡某买的商品房和大件家电,如果房产登记在胡某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及大件家电是赠与胡某夫妇双方的,应属胡某的婚前财产,即属其个人财产。则离婚时陈某无权分得。但是,胡某的母亲将祖传戒指在胡某婚前给了陈某,应认定为赠与陈某个人,属其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胡某的母亲无权要求
    2023-08-12
    426人看过
  • 移民搬迁: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移民搬迁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移民搬迁房属属于小产权,小产权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归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村委会所有。大中型水利工程中移民搬迁主要参考的法律为了保障移民的权益,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而其中核心的参考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51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大中型的水利水电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为什么会由国务院规定,是因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征地、移民与其他建设工程相比具有以下几点特殊性。一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范围大,一般占用耕地都要几千或几万亩,有一些水电工程淹没达十几万亩,是其他工程所少有的;二是耕地相对集中,不像铁路公路那样涉
    2023-07-05
    484人看过
  • 商品房中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该负哪些责任
    商品房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承担责任: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2、开发商按照预售合同之约定,承担维修和赔偿的责任;3、开发商注销后,质量瑕疵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承担等。一、购买的期房如何才能退房期房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所谓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人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能达到退房的目的。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可以退房的条件。法定退房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购房合同无效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即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二)套型、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
    2023-03-31
    383人看过
  •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出问题谁负责
    在医疗机构向患者出售药物或者医疗器械时,应视为医疗机构扮演了产品销售者的角色。根据《产品质量法》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像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当然,应当说明的是,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中,应当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有关责任的承担问题。一、如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确系存在《产品质量法》第46条的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违反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生产商与医疗机构应就此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属于生产者的责任,而医疗机构赔偿的,该机构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二、如果患方受损害的原因系因其未按照医嘱配合治疗,如没有进行适当的锻炼或没有按时服用而导致医用产品的效用未能正常发挥时,应由患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三、如果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是由于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
    2023-06-13
    150人看过
  • 工程因工人出了质量问题该谁负
    一、工程因工人出了质量问题该谁负按照双方证据合同约定办理。二、工程合同内无效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
    2023-06-07
    381人看过
  • 买二手房过户后发现质量问题谁负责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第二、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一、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如下: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
    2023-04-10
    54人看过
  • 加工厂应该对质量问题负全责吗?
    是的,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衣服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衣服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如下:1、网购衣服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2、其中财产损害赔偿包括把损害财产恢复原状,把损坏的财产进行折价赔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是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是时候起计算,超过两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
    2023-07-06
    376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问题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需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若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则总承包单位也需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负责,并且需要承担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1、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处理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
    2023-06-30
    134人看过
  • 我买房子交房了,水管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维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如果是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维修,没供暖导致水管冻裂,虽然不是施工质量问题,(就是质量问题也得找开发商,由开发商维修)。精装修的房子,交房后未入住,水管内的水应放空,使用阶段的维护由业主负责。下水管道规定是什么?公共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如果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没有责任人的,由物业公司用公共维修金维修。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
    2023-07-03
    219人看过
  • 楼房质量问题小区内楼房倒塌请求谁负责
    楼房因质量缺陷倒塌,被害人可以请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担责。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查一下楼房质量问题需要找哪个部门楼房质量问题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2023-08-03
    169人看过
  • 出租房燃气灶问题谁负责
    自然老化的应房东出钱,人为搞坏的租客出。在进入其他电气设备前,双方应到场检查设备的质量,正常使用后,与租户签署交接清单,约定以后由谁来维修。如果承租人在使用后一个月内因非人为原因受到损坏,业主应进行维修。我们租房买房主要是服务,设备也属于服务范围,应该有一定的保养期和保修期。一、租房被盗有责任吗很多租客东西被盗了,第一时间想到了房东有没有责任,那么房东到底有没有责任呢?第一、要看盗窃者是不是房东,如果盗窃者是房东,那么毫无疑问,房东是直接责任人。第二、要看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而房东未履行维修义务,比如门、窗破裂,外人有从破裂处进入的可能。如果存在安全隐患而房东未维修,则房东负有责任。第三、租房合同中约定房东对你的物品被盗负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房东是没有义务保证你房子里的东西不被盗,如果租房合同约定了此种情况,物品被盗房东是需要负责任的。除此之外,房东对其出租的房屋没有24小时的安全保障义
    2023-06-23
    177人看过
  • 廉租房出现问题找谁负责呢?
    属于房子本身的设施或物品损坏,只要租房人是正当使用,应当由廉租房的管理机构负责维修,由房管局管理。廉租房属于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如果是租房人自己带入的自用品损坏,应当由租房人自行维修。一、顶楼漏雨物业不管怎么办可以向城市所在区县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委)投诉。顶楼屋面于房屋建筑的公共部属位,其出现损坏,应由房屋建筑建设单位(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维修,即在防水质保期内;应由物业管理单位报请建设单位责成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超过质保期,由物业管理单位申请利用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防水质保期不低于五年。二、购房入户享受两限房和全款买卖限制么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
    2023-02-16
    362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质量问题谁负责
    1、融资租赁物在出卖人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其损失由租赁物的出卖人承担。2、在融资租赁期间或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其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一、融资租赁合同维修责任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哪些?一、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
    2023-02-20
    397人看过
  • 谁应该负责小区楼房楼顶的渗水问题?
    如果是楼顶漏水可以动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是顶楼往楼下漏水,那么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需要顶楼住户自行维修。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租户往楼下渗水是谁的责任分情况讨论:1.若承租人与房东之间没有约定水管的维修是由承租人承担,且承租人也没有过错,因水管老化致使楼下损失,那则由房东来承担赔偿责任。2.若承租人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3.若承租人与房东明确约定了水管的维修由承租人承担,则承租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
    2023-07-02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请问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谁负责责任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
    • 二手房买卖质量问题你们是应该由谁来负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13
      工程质量问题归责的一般原则是: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就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而言,一般由承包方承担质量责任。在认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 谁来负责房屋的质量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8
      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租的房子马桶出了问题应该谁负责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17
      无约定的情况下,租的房子马桶出现问题的,应当由房东进行负责。承租人和房东对租赁物的维修未作特别约定的,租赁物应当由房东进行维修,房东不进行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应当由房东负责,房东和承租人约定租赁物由承租人进行维修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马桶应当由承租人进行维修。
    • 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谁负责鉴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有争议的,可以送由争议双方约定的法定鉴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双方不能就鉴定、检测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案件受理单位指定。鉴定、检测费用由经营者预付,并根据鉴定、检测结论,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大小由双方分担。对于难以鉴定、检测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自己无责任的证据;不能提供无责任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