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条件内容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4:24:35 176 人看过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通过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带齐证明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4、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条件是什么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条件是:

1、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诉讼离婚的条件是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怀孕期间、生产一年内或者流产半年内,男方无法定理由提出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半年内又起诉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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