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08:44:22 205 人看过

一、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退役军人或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的

二、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三、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三条

第二款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三款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公通字〔2020〕5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

第四条户口登记管理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公安派出所具体承办。

第三十八条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第四十条本省户口迁往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

第九十一条

军人退出现役的,应当由本人凭以下材料,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一)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接收证明;

(二)退役证明

(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四)落户的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的,提交本人及配偶的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跨省异地安置的,还需提交入伍前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现役干部转文职人员的,还需提交师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第九十二条

被军队开除军籍、除名或退回的,应当由本人凭部队或兵役机关出具的证明,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家庭住址在市内变迁的,可以向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身份证相关文章
  • 舟山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舟山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退役军人或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的。二、舟山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三、舟山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依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一条军人退出现役的,应当由本人凭以下材料,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一)安
    2023-05-25
    55人看过
  • 丽水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丽水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退役军人或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的二:丽水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的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三:丽水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三条第二款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第三款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
    2023-05-25
    187人看过
  • 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收费吗
    一、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条件退役军人或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的三、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四、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依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2023-05-13
    499人看过
  • 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要办多久
    一、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要办多久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二、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采荷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凯旋路33-3号)1楼户籍办证中心1号窗口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凯旋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景县路129)户口窗口1号窗口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景御路173号)1楼户证中心1号窗口三、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三条第二款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第三款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四、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就近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
    2023-05-24
    69人看过
  • 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什么时间办理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夏令时: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全年各类法定节假日第一天正常受理。二、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采荷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凯旋路33-3号)1楼户籍办证中心1号窗口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凯旋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景县路129)户口窗口1号窗口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景御路173号)1楼户证中心1号窗口三、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三条第二款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第三款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
    2023-05-13
    165人看过
  • 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流程怎么走(一)申请人向就近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二、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办理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采荷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凯旋路33-3号)1楼户籍办证中心1号窗口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凯旋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景县路129)户口窗口1号窗口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景御路173号)1楼户证中心1号窗口三、杭州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一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三条第二款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第三款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
    2023-05-25
    224人看过
换一批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身份证
    相关咨询
    • 济南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
    •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
    •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有哪些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3
      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注销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有哪些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如下: 1.要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 2.可以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要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9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所在地或者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