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财产范围
禁止作为抵押物的财产范围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合同是否因抵押物未登记而无效
抵押合同不会因抵押物未登记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抵押物的定义介绍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中国不分抵押权与质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凡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论为不动产、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转移占有,该财产均称为抵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n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n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n (三)海域使用权;\n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n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n (六)交通运输工具;\n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n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为抵押物登记日
165人看过
-
可抵押财产的范围以及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
318人看过
-
抵押物范围及禁止担保范围
480人看过
-
抵押的效力是否延伸至抵押财产的抵押物
31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是否因为抵押物被法院查封而无效
456人看过
-
抵押担保范围:借款合同中的哪些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
468人看过
-
什么财产作为抵押物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0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下列抵押物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
-
关于抵押财产作为抵押物的范围怎么办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5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未办理登记的汽车作为抵押物抵押有效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0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汽车属于交通运输工具,也就必然属于可抵押的范围,抵押于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因此,未办理登记的汽车可以作为抵押物,抵押于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抵押物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所依据的是否属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6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不生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不生效的。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是否成立?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5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未设立。如果是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不是未设立,而是不是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