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22:05 127 人看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如何制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和实施程序是什么?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制定征地补偿安置计划,执行补偿安置计划的编制、批准和实施程序:

<1。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调查结果、核定的征地补偿登记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苗木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具体方案,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征地办公室作出决定,乡(镇)、村公布方案,听取意见征求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告后审查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注意和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后予以批准。经批准后,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实施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经政府批准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费用应当在方案公布后3个月内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二是确定拆迁人制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的程序、施工方法和拆迁期限。

征地拆迁实施方案需报区县建委审批。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公布拆迁公告之日(含公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公布。公布的期限不得少于十日。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否则,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文件为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给失去土地和房屋的农民,征地拆迁活动是否进行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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