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如何进行借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5:40:31 148 人看过

企业间的借贷既包括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企业间的借贷,也包括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在商事审判中,对于企业间借贷,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借贷双方如何区分

借贷双方如何区分方法如下:

1、资产类科目: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

2、负债类科目: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4、成本类科目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

5、损益类科目:损类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益类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对法人代表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的,其企业、公司国外有分支机构的,其家庭主要成员在国外定居或者在国外开办公司的企业的贷款要从严控制对其法人代表出国及企业的资金往来要密切关注。特别是对将资金转移到国外或资金用途的不明的转账行为,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并及时制止。

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

《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行业如何管理
    民间借贷行业快速发展的整治方法:第一,尽快制定和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正确引导民间借贷;第二,政府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加强对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第四,其他民间借贷行业快速发展的整治方法。应对民间借贷行业的突发性问题1.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3.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4.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5.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
    2023-08-18
    441人看过
  • 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近年来的立法和司法的实践表明,国家不再一概禁止企业间借贷,而代之以规范化管理,一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依法保护企业间为生产经营所需、利率约定合法的借贷行为,妥善审理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另一方面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发展民间融资,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防止企业通过借贷行为非法集资。所以在这种大环境下,只要关联企业的之间的借贷是用于真实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用于非法目的,一般不会认定为无效合同,法律风险较小。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这一条文已经明确肯定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行为的合法性。一则案例:A公司、B公司于2008年1月共投资1000万元设立D公司。A公司权益性投资400万元,占40%股份;B公司权益性投资600万元,占60%
    2022-04-21
    248人看过
  • 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民间借贷
    一、如何合法合规地进行民间借贷合法合规地进行民间借贷的方法: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2.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3.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4.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5.借贷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管辖地民间借贷纠纷管辖地的确定:首先,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管辖地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要不然是无效的。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的,因为民间借贷属借款合同的范畴,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的一种,依据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024-01-16
    206人看过
  • 如何办理企业借贷
    企业间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但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现今的司法实践中,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存在上下级关系、长期业务往来关系,对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性、个别的、不以收取高利为目的的短期借款,经审查不属于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违法行为的,结合其他情况可认定为该借款行为有效。一、哪些民间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下列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一、出借方明知道借款方借款用于非法用途而将钱借给他的。二、属于高利贷的。属于高利贷的,高利贷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的。比如下列情形: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四
    2023-03-10
    456人看过
  • 企业之间借贷的利率如何确定?
    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国家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允许企业之间进行借款,并且依法建立的借贷关系也是合法的。个人和企业借款合同标准审核版<p>甲方(贷方)___________</p><p>乙方(借方)___________</p><p>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p><p>第一条借款金额</p><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整。</p><p>第二条借款用途</p><p>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p><p>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p><p>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第四条借款
    2023-07-04
    10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民间借贷应该如何还
    具体的偿还方法是,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会通知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可以依法定顺序参与破产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申请破产工资只有最基本的吗公司破产后当然不只发基本工资,还应该将所有欠员工的款项都进行还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
    2023-03-12
    415人看过
  •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程序应如何进行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程序为: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进行处理。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进行执行。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应当如何进行应诉1、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来应诉。答辩状需写明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答辩的具体事项、被告的主张和相应的证据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
    2023-08-13
    429人看过
  • 在民间借贷中,如何利用借据进行起诉?
    民间借贷中借据能起诉。但债务人对付款是否实际交付提出异议的,根据现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通常要求贷款人本人或者有关处理人员出庭,说明付款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过程,并接受对方和法院的询问。人民法院将根据现金交付金额、贷款人的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综合判断贷款事实是否真实。无借据可起诉吗无借据仍可起诉。但是,为了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债务人自己承认外,债权人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和责任。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借据属于直接证据。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支持其诉讼请求。建议债权人在以某种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债务人认可的方式,如与债务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确定你有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债务人书面签字确认。然后可以通过向法院提
    2023-08-04
    359人看过
  • 合同缺失,如何进行民间借贷诉讼?
    民间借贷没有合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依旧可以按照起诉程序提起诉讼。合同在民间借贷诉讼中,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具体起诉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的纠纷如下:1、借款未出具借条纠纷。2、还款未收回、销毁借条(借据)纠纷。3、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的防范:一、要知根知底。二、要保留证据。三、要有担保人。四、要注意诉讼时效。五、要规范借款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11
    164人看过
  • 如何更好的规范企业间的借贷(上)?
    企业间直接借贷为法律所禁止,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在不采取直接借贷方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变通方式,有的情形下虽然也增加了融资成本,但可解决企业间直接借贷的合法性问题。(一)委托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的规定,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自行确定。这种贷款方式解决了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难题。它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是一种变相的直接企业借贷。由于商业银行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所以会增加交易成本。但通过此方式可以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化。由于企业有权决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
    2023-06-09
    482人看过
  • 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2月9日以法释[1999]3号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明确:你院黑高法〔1998〕192号《关于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04-23
    170人看过
  • 如何认定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有效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借贷已经越来越普遍。陈彬说,过去的司法实践往往认定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但经过重新审视和认识,新司法解释正式认可了企业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有效性,这也是新司法解释的一大亮点。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司法解释关于有效性的规定是有限定条件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间只能为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如企业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样规定既是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需要,也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需要。
    2023-06-08
    478人看过
  • 如何甄别信贷企业是否涉及民间借贷?
    民营企业财务不透明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存在民间借贷。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信息不够透明、银行间共享程度低、资金流向查实难、交易隐蔽、缺乏必要的登记和管理制度、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容易滋生非法融资及洗钱犯罪等诸多问题。商业银行针对民间借贷风险如何做到防患于未然,已成为当前信用风险管理不可回避且亟需解决的问题。对授信客户民间借贷风险的识别尽管识别企业民间借贷存在诸多困难,但仔细分析企业经营管理、融资等情况,观察企业主(实际控制人或法人)的个人行为,仍然可以发现一些端倪。一观察企业主个人行为1、观察企业主的经营行为如基本游离主业,经营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或投资性行业,或外流外迁,甚至转向国外。那么在高息利益驱使下,企业主极易热衷于挣快钱,利用实业平台谋得的银行贷款直接转手用于民间借贷等。2、观察业主的投资行为若企业主投资偏好激进,热衷于房地产开发以及股票、贵金属
    2022-04-05
    276人看过
  • 企业间能否相互借贷,企业破产如何清偿债务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企业破产如何清偿债务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明确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不
    2023-02-0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河北企业遭遇借贷纠纷时,如何进行维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08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可以分为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方式。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于人
    • 民间借贷该如何进行讨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1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主张债权一般是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协商,就是我们日常生活常见的催促对方还钱;另一种就是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调查、双方举证质证,法院就可以跟据已经查证的事实判决。主张债权的时间需要注意的,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
    • 如何对民间借贷进行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进行维权之先了解诈骗罪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关系。(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2)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具有非法占有的非法目的,不成立本罪, (3)本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5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
    • 如何办理企业破产民间借贷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2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应当通知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经理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破产财产可以依法参与破产分配。《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经管理人应当在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