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转让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4 21:51:31 330 人看过

一、出租车转让是什么意思

出租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行使该权利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相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道路交通运输部门已经办理了汽车公司的经营证件之后,要是出现了公司运营困难的情况下,常见的操作就是将公司的经营权这些承包给其他人,这也就是经营权转让。

二、出租车转让手续有哪些

1.转让双方同时到业务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提交书面申请。

2.转让双方填写《个体出租汽车营运证使用权转让审批登记表》,经相关部门会签后,业务科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报处长室审批。

3.审批同意后,转让双方须到公证部门办理转让公证书,并将其中一份交业务科存档。

4.受让人参加客运行业的岗前培训。

5.转让双方凭业务科签章的市旧机动车交易表和格式公函到旧车交易市场、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等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转让的车辆需要更新时,可按出租汽车更型(更新)程序办理。

6.转让人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销户手续,并将销户证明交业务科存档。

7.受让人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开业手续,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变更后的车辆证照等到业务科核发营运证、服务证,并办理开业登记手续。

三、出租车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

出租车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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