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4:50:40 345 人看过

内蒙古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每亩地67860元到36500元。占用耕地一年按该地类年产值的2倍补偿,占用二年的按该地类年产值的3倍补偿。土地补偿费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属于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

一、部分征地补偿款直接发给农民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对容易出现争议的也正是土地补偿费。

第一项,土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是被征收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在农村每亩地年产值大概在2000元左右,拿最高的10倍算下来,土地补偿可以得到2万元。

第二项,安置补助费,计算方法是需要安置的人口数乘以土地年产值乘以征收倍数,征收倍数是4-6倍。例如,一个农民家庭被征收的地是1亩,需要安置的是四个人,土地年产值平均每亩2000元。那么安置补助费就是4乘以2000元乘以最高的6倍,算下来一共是48000元。

第三项,青苗补助费,这个各省规定都不一样,大概也都是每亩1000~3000元左右。主要还是看作物价值。

这样算下来,一个农村四口的家庭,被征地一亩。这一亩地能拿到的征地补偿一共大概七万元左右。但是农民朋友可能已经发现了,实际征收中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和当地经济条件、土地区位等因素有关,有的只有5万左右,而部分发达地区甚至在10万以上。因此,补偿金额有多有少是有原因的,农民朋友只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了。

二、征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1、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其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

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

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

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付给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用于再生产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不能分给农民个人消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中产权确实属个人家庭所有的,其补偿费付给本人(家庭);被征用土地上由集体种植的青苗,其补偿费纳入当年集体收益分配;青苗属于农民或其他人承包土地种植的,其补偿费交给承包者。为了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确、节约、有效地使用征地补偿费,防止征地费用被截留、侵占,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

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3、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4、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三、征地补偿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内蒙古自治区丧假是多少天
    一、内蒙古自治区丧假是多少天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但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二、丧假直系亲属规定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2、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自行解释权。3、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具体由各企业自主认定。
    2023-05-28
    154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
    第一条为禁止赌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以钱物作赌注比输赢的都是赌博行为。任何形式的赌博都是违法的,一律禁止。第三条禁止赌博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参与赌博,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基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悔过,不得重犯。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赌博钱物较少的;(二)诱使、纵容他人赌博的;(三)为赌博巡风放哨的。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六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实行劳动教养,单处或者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一)赌博钱物较多的;(二)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的;(三)教唆、胁迫他人赌博的;
    2023-04-24
    260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低保办理指南
    一、低保审批程序1、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状况进行调查取证,符合条件的,在社区或企业生活区的公共场所张榜公布,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2、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报送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旗县级民政部门;3、旗县级民政部门对报送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批,认为符合条件的,必须在5天内办结审批手续,并经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张榜公布;4、公布内容应包括户主姓名、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补助金额,每次公布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确有异议的,有关部门应逐级重新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在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低保申请程序1、由
    2023-04-06
    61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内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第三条行政应诉遵循合法、及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四条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承担行政应诉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案件的有关情况;(二)提出诉讼代理人人选的建议;(三)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四)撰写答辩状、代理词等材料;(五)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停止执行以及变更、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建议;(六)负责行政应诉案件材料的立卷归档;(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行政机关接到人民法院送达
    2023-06-06
    59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文号:内政办发[1997]5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自治区劳动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五条工伤保险要与
    2023-05-03
    247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为与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
    上诉人〈原审被告):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建设大街168号。法定代表人:嘎日迪,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米丰成,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谭林,牙克石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分行。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市胜利三路。负责人:张尚清,该行行长。委托代理人:白颖,该行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王绪清,该行工作人员。上诉人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为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分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998〉内经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李天顺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徐瑞柏和代理审判员贾纬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李国慧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7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
    2023-06-09
    149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制定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物价局、司法局,二连浩特市、满州里市物价局、司法局:为促进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中介组织作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按照通知要求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现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证明法律行为(一)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经济合同(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
    2023-06-06
    96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怎样才能生二胎
    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的;(三)国有煤矿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四)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五)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蒙古族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子女。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提倡优生,适当少生;要求节育的,给予技术服务。其他少数民族(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公民,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汉族公民,一方未育
    2023-05-01
    153人看过
  • 内蒙古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内蒙古林地征地补偿标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按每亩用材林的成熟林蓄积价值的4到6倍。珍贵树种林地,按每亩用材林的成熟林蓄积价值的8—10倍。灌木林地每亩按用材林林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一、关于林地征收补偿标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防护林地、用材林地的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经济林、竹林的补偿标准: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3、特殊用途林的补偿标准: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4、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
    2023-03-27
    60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改建或新设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改建或新设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地价评估。办理地价评估,必须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进行地价评估。第四条改建或新设为上市公司的,必须选择具有A级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其他的应当选择具有A级或B级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前款所称A级和B级土地估价资格评估机构,是指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和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认可,具备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第五条接受委托的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与土地使用权持有者订
    2023-06-10
    217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第三条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为支付赔偿金。赔偿范围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条款执行。赔偿义务机关能够通过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实施国家赔偿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对其造成损害,需要返还财产的,依照下列规定返还:(一)财产尚未上交财政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返还;(二)财产已经上交财政的,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向同级
    2023-04-24
    73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十级伤残可以赔偿多少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一、开车撞到人要赔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2023-03-20
    327人看过
  • 内蒙古防爆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
    根据内蒙古土地税征收的公告,需要对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1、自治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2)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4)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矿区。2、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条例》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尚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3、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1)大城市为人民币1元至5元;(2)中等城市为人民币0.80元至4元;(3)小城市为人民币0.60元至3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人民币0.40元至2元;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市政建设、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
    2023-06-15
    307人看过
  • 内蒙古国有土地和住房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
    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同一建筑面积同类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一是依法确定赔偿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同一建筑面积同类新建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二是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费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补偿费。三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条例规定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各盟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及时受理和解决房地产价格评估纠纷,切实发挥房地产价格评估在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国有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
    2023-05-31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内蒙古地区灌溉水田征收怎么补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4
      1、灌溉水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1、自治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矿区。 2、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条例》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尚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3、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1)大城市
    • 内蒙古自治区宅基地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宅基地的回答为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牧区宅基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宅基地,是指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农业户口或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在农村牧区的住房和杂屋等附属建筑物占地
    • 内蒙古自治区棚户区搬迁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8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合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按照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为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补偿。改造范围内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棚户区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
    • 内蒙古自治区退休年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9
      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在单位参保,并且从单位办理退休的: 1.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 2.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 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 男同志是60岁退休。 2.女同志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过3年的,一律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和待遇,50岁退休。没有超过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55岁退休,工人50岁退休。 三.从来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