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具体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6:30:15 339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适用

1.“劳动报酬”争议。劳动报酬,包括计时(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报酬。

2.“工伤医疗费”争议。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费、交通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

3.“经济补偿”争议。经济补偿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4.“赔偿金”争议。赔偿金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经履行的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二)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适用

1.“工作时间”争议。工作时间,包括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工时制等工作时间。争议涉及具体支付金额的,可以不受“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限制。

2.“休息休假”争议。休息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以及病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争议涉及具体支付金额的,可以不受“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限制。

3.“社会保险”争议。社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不包括工伤医疗费。

一、劳动仲裁不服上诉要几天可以开庭

劳动争议是一裁二审制,对仲裁结果不服到基层法院起诉,基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一般不会。基层法院的判决如果不服,双方均可向中院上诉,至此才终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什么是非终局劳动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况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裁决,如果不服,可以在15日以内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如果不服,可以在30日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如裁决不具备以下情形: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受诉法院将会维持裁决效力。一、对劳动争议一裁终局案件不服能否提起劳动诉讼的问题(一)一裁终局的案件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
    2023-03-05
    155人看过
  • 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何时生效
    一裁终局制度所谓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之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
    2023-06-12
    134人看过
  • 如何理解劳动仲裁中的终局裁决?
    1、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2、“小额案件”的金额是否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其中“小额案件”的金额是以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主张的金额为准,还是以仲裁庭最终裁定的金额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因此,判断
    2023-03-20
    42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以上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一、用人单位不服终局仲裁结果的处理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前二项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2023-04-01
    426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是仲裁一裁终局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案件并不中一裁终局的案件,作出的裁决要在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后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特点第一,及时。根据劳动争议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特点,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效和办案时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3-04-17
    345人看过
  •  终局性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处理
    摘要: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经过仲裁审理和裁决后,纠纷就已经被终结了。这个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然。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经过仲裁审理和裁决后,纠纷就已经被终结了。这个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 裁 裁 决 能 否 再 次 上 诉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最重要的程序。因此,本案中,王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10-04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的情形包括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
    • 劳动仲裁可否约定终局裁决?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20
      可以,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
    • 如何理解劳动仲裁中的终局裁决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8
      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 劳动仲裁终局如何裁定判决书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5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对方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当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时,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后还有用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1、首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部分劳动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将部分地具有终局的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按照该法第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