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的分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02:26 438 人看过

受伤时所处的关系不同,工伤一般是指在有劳动关系在身的情况,而一般的人身伤害则没有劳动关系。受伤后的赔偿不同,一般的人身伤害赔偿会根据当事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来进行赔偿,而工伤赔偿则不存在这种区别。赔偿依据的法律法规也不同、事故的处理机构不同,工伤一般会有劳动局等单位进行处理,而一般的人身伤害则由法院来处理。提供证据的责任不同、鉴定的工作、进行伤害赔偿的主体不同、责任划分的区别,工伤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而一般人身伤害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划分。

职业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工伤是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起因不同。工伤一般较为突发性事件,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等。职业病一般为接触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长期强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而造成的。3、待遇不同。工伤职工享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伤残费,还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包括调离原岗位或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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