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埃及扣押船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24:56 80 人看过

埃及法院的涉外管辖权:根据埃及民商法典,不论原告和被告的国籍如何,埃及法院对于在埃及执行的紧急保全程序具有管辖权,即使埃及法院对于所涉及的实体纠纷没有管辖权。

准据法

在埃及的扣船可能适用两种个不同法律制度:

1.经埃及批准的1952年布鲁塞尔公约,即《统一有关扣押海运船舶的规定的国际公约》。

2.埃及海事商事法,第8/1990号,第59-66章。

申请扣船的当事人只要证明其请求属于上述公约第一条规定的海事请求范围即可,公约的范围和第8/1990号埃及海事商事法第60条的规定的范围类似。

程序和文件

扣船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提交证据证明债权到期且未获得清偿及此种债权系上述海事请求权。除这些证据外,下列文件也是必需的:

a.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认证须在最近的埃及领馆进行。

b.所有证明债权的相关文件,每一文件须附随由经宣誓的翻译作出的阿拉伯语译文。

c.如果扣押不是针对当事船舶,而是针对当时船舶的姐妹船,则需提交证据证明拟扣押船舶系当事船舶的姐妹船。

d.支付相关法院费用。

此后,包含相关证据的扣船申请须提交给法官,法官会批准或者拒绝,但是无论批准或者拒绝法官都不会给出此种决定的理由。

通常而言,批准扣船申请与否的裁定最多在3天内即可作出。如果扣船申请得到批准,则在批准的同时扣船令的效力立即会执行到被扣船舶上,尽管执行法官还需签发扣船记录及通知被扣船舶的船长船舶已经处于扣押保全之中。

通常,在埃及港口,执行法官也会将扣船令送达给港口当局、港口警方及海事检验部门各一份,借此告诉这些部门法院批准了扣船,这些部门应当保证船舶处于扣押状态。

反担保

在埃及法律下,无论原告是埃及居民或者外国人,申请扣船均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扣押姐妹船

原告可以申请扣押姐妹船,前提是在债权发生时,该姐妹船为同一债务人拥有。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通常会被法院要求证明当事船舶和姐妹船为同一实体所拥有。如果船舶是光租的,原告有权申请扣押光租人经营的当事光租船舶或光租人所有的其他船舶。当然,在申请扣船时原告须提交此种证据。

释放程序

以下措施可以采取以在埃及港口取得船舶扣押的解除。

首先,向法院财务部门提供合适担保。在提供没有时间限制的无条件的银行保函的情况下,被扣人可以向有权的法官(一审法院的院长)申请解除扣押。担保函必须由埃及当地的一流的银行出具,担保金额为被扣船舶的价值。法官在审阅申请和担保函后会做出决定。如果担保函满足必要的条件,法官会签发裁定将担保金额存放于法院财务部门(担保后续事宜取决于针对海事请求做出的决定,此种决定包括法院的判决书和双方友好达成的和解协议),然后释放对所涉船舶的扣押。在签发此种解扣文书时,被扣人会取得有关解除扣押的相关执行人文书,递交给执行法官办理扣船所必需的手续。执行法官会赴海事检验部门,签发解扣记录。后者会通知其他部门解除船舶扣押及保证船舶顺利开航。这里必须解释的是埃及法院并不接受保赔协会的担保函以解扣船舶。

其次,无需提交合适担保以解除船舶扣押。如果船舶扣押无疑是错误的,不论是由于程序还是实体的原因(如相关债务已经清偿),被扣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一个紧急案件,请求法院确认船舶扣押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做出的判决是立即可以执行的,不需担保金也不需要上诉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如果扣船人针对此判决提起上诉)。在通常情况下,审理此种案件需要30至45天。

扣船人针对解除船舶扣押所提供的担保的不足所提起的上诉

如果扣船人认为被扣人根据法院命令为解除船舶扣押所提供的担保含有其不能接受的情形,无论是从数量或条款方面来说并不足够,则其可以针对法院签发的解扣令的执行提起异议。相应地,如果异议诉讼被提起,则解扣令不得被执行。但是,为此目的,异议诉讼应当在法院实际解除船舶扣押之前提起。在异议诉讼提起后,执行法官会及时安排一个庭审。诉讼完毕后,法官会做出判决,要么中止解扣令的执行(如果船舶尚在扣押之中),要么驳回异议诉讼,继续执行解扣令,在这种情况下船舶可以开航。

错误扣船的责任

作为通常的规则,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对其扣押行为进行审查。如果显示船舶扣押是错误的,如债务已经被清偿,法院可以判决扣船人赔偿损失给被扣船舶的船东、租船人、经营人,赔偿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当然,这些损失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虚假扣押的责任

如果证明针对船舶的扣押是由于虚假或伪造的文件导致,则被扣人可以对扣船人提起刑事程序,即使被扣人为了避免船舶延误支付了相关请求费用给扣船人,这种支付也不影响其针对扣船人提起刑事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扣人必须证明扣船人申请扣押所使用的文件是虚假的、伪造的或者无效的。

扣船费用

因为埃及法院的官方语言是阿拉伯语,相关文件需要阿拉伯语译文。至于向法院提起扣船申请的法院费用,不超过100美元,加上其他费用大致300至500美元,这取决与在哪个港口扣押船舶。律师费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所花费的时间和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律师费的计算也不相同。

A.法院费用:签发执行令大概需30美元,执行法官上船送达执行令不需额外费用。船舶处于扣押状态不需缴纳其他费用B.通常,法院对于港口费用或船员工资不会出具裁定或要求担保。这些费用累积在被扣船舶上,通常由船东在被扣期间自行支付。根据埃及海商法第29条b、c项,港口当局和船员的债权比其他债权人具有优先权。

C.律师费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投入的时间、案件的复杂程序、需要审阅的文书等等。具体的案件律师通常会有费用的预计。b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诉前扣押船舶的程序
    ⑴向海事法院提交诉前扣船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借贷合同、船舶抵押合同及债务人因过错未能履行借贷合同的证据,申请扣押的船舶只能是被抵押的船舶。⑵海事法院接到扣船申请后予以审查,认为符合扣船条件并有合理依据的,则在48小时内作出准予扣船的裁定、发布扣船令,并责令船舶所有人提供担保。⑶为防止错误扣船,抵押权人申请扣船时还应按海事法院决定的担保种类、方式和金额提供担保,否则,海事法院将驳回其申请。⑷抵押权人支付扣船申请费,执行扣船的其他费用由被申请人(债务人)支付。抵押权人向扣船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拍卖船舶时须遵循以下程序:⑴应在扣押船舶期限内提起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涉外案件的扣船期限为30日,国内案件的扣船期限为15日。抵押权人在该期限内起诉的,对所扣船舶由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未在该期限内起诉的,期限届满时海事法院将释放被扣押的船舶。⑵向扣船的海事法院提交拍卖
    2023-02-09
    390人看过
  • 船舶扣押方式有哪些
    船舶的释放和诉讼扣押船舶是一种保全措施,其直接的目的是保全海事请求权。被申请人提供充分可靠的担保后,海事法院应释放船舶。担保可以提供给申请人,也可以提供给海事法院,由申请人向海事法院申请释放船舶,也可以由海事法院直接释放船舶。船舶释放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程序便告终结。申请人可以与被申请人协商解决实体争议,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扣船规定”,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具有对实体争议的管辖权。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的,则必须按照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 【合同内容】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2024-01-05
    156人看过
  • 船舶扣押的价值取向
    我国目前的船舶扣押制度是以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为基础,适当引入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为基础而形成的。这一制度基本上反映了我国海事诉讼的实际情况,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在此认识,我国船舶扣押制度的发展取向是确立以实现担保为目的的船舶扣押制度,以保全海事请求为目标。从1952年扣船公约和1985年扣船公约草案的规定以及一些国家的实践来看,船舶扣押主要可以引起两个法律后果:扣船法院可以取得对案件实体问题的管辖权;通过扣押船舶,为国外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提供担保。而法院要通过扣押船舶取得对案件实体问题的管辖权,只能针对诉前扣押船舶,不适用于诉讼中的扣押船舶,并且要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这些限制条件在此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因此扣船法院对案件实体问题取得的是一种相对的、有条件的管辖权。而通过扣押船舶为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提供担保,则可以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法院通过扣押船舶取得对该案件
    2023-06-06
    336人看过
  • 船舶扣押的法律思考
    船舶扣押被当事人频繁地用作保全其权益的方法得到各国国内法和国际公约的认可。本文拟结合新通过的1999年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船舶扣押的理论问题进行反思。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船舶扣押性质的不同认识根据英美法系国家的理论,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是两类完全不同的诉讼,而船舶扣押是与对物诉讼紧密联系的,它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1]中间或临时救济;为法院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取得管辖权提供依据;为请求人提供担保物,使海事请求权人成为优先债权人。实际上英国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有一个转变过程。英国所发生的TheSiskina有一定代表性[2]。请求权人通过扣押船舶使其债权成为一种有担保的债权,通过扣船而取得的担保不受债务人船公司清算程序的影响,这是船舶扣押与英国的玛瑞瓦禁令的最主要区别。[3]玛瑞瓦禁令不产生对物的权利,对被冻结或查封的财产不享有优先权利,其他债权人同样可以参与进来,而船舶扣押产生对物的
    2023-06-06
    462人看过
  • 船舶扣押的保全风险
    船舶扣押的目的是为了保全海事请求,而被扣押船舶即是达到这一目的的保全标的物;一旦保全标的物不复存在,扣船目的就无从达到。因此,申请扣船的海事请求权人应特别重视维持被扣船在物理上和法律上继续是本次扣船程序的保全标的物,直至扣船程序的终结。而船舶扣押保全风险(RiskinthePeriodofShipArrest),又被称为船舶扣押期间的物理风险,是指船舶扣押程序终结前,被扣船舶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船舶损失的保全风险事实的发生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对于船舶扣押的保全风险,扣船申请人的两种救济方式:第一,是基于物权理论中的物上代位原则;扣船申请人寻求将被损船舶的保险赔偿作为被扣船的物上代位;第二,是在第三人造成的对被扣船侵权行为事实发生后,扣船申请人寻求以第三人的侵权损害赔偿作为被扣船损失的物上代位。当存在船舶保险赔偿的情况下,能否将保险赔偿作为物上代位,我国《海商法》第20条规定:被抵押
    2023-06-06
    387人看过
  • 船舶扣押在我国法律的性质定位
    我国多数学者对船舶扣押行为的认识反映了大陆法系国家学者的传统立场。1988年大连海事法院受理的红旗号轮案[6],在我国引起强烈反响。针对美国金鹰航运公司申请在意大利扣船的行为,我国许多学者认为船舶碰撞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即美国金鹰航运公司在我国海事法院应诉以后,无权脱离原审法院向其他国家的法院申请扣押另一方当事人的船舶。其理由有:[7]首先,1952年扣船公约第1条第2款规定该公约只适用于诉前扣船。不适用于诉讼中扣船;其次,在诉讼保全方面应适用法院地法律。这是国际私法上通行的惯例,即诉讼程序应适用法院地法。美国金鹰航运公司没有理由在案件审理地法院以外的其他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有失偏颇。原因有:首先,1952年扣船公约将船舶扣押定义为通过司法程序滞留船舶,以保全海事请求,但不包括执行或满足某项判决而拘捕船舶。实际上诉讼中的船舶扣押同样是为了保全海事请求,不属于执行程序中的扣押,
    2023-06-06
    409人看过
  • 如何申请解除扣押船舶
    一、如何申请解除扣押船舶被扣押船舶的当事人,可能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向法院申请解除船舶的扣押,由法院进行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四条海事请求人不得因同一海事请求申请扣押已被扣押过的船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请求人未提供充分的担保;(二)担保人有可能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担保义务;(三)海事请求人因合理的原因同意释放被扣押的船舶或者返还已提供的担保;或者不能通过合理措施阻止释放被扣押的船舶或者返还已提供的担保。第二十九条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二、如何查询船舶抵押登记《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
    2023-06-16
    498人看过
  • 船长错误申请扣押船舶纠纷案
    申请人:意大利波A船舶物料供应公司。被申请人:香港海湾B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意大利波A船舶物料供应公司于1991年3月9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提出诉讼前扣押船舶的申请。申请称:申请人于1990年8月24日至9月28日期间,在意大利的奇基亚、马格拉和那瓦拉等港口,多次向被申请人香港海湾B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海湾谷物号轮供应食品、甲板物料和轮机物料等多种物资,价款达295.5112万意大利里拉。上述事实有该轮船长正式签字并加盖印章确认的单证为凭。虽经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未支付此款。海湾谷物号轮停泊在大连港,请求予以扣押,责令被申请人提供4万美元的现金担保或其他形式的可靠和满意的担保。申请人愿意承担因扣船错误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大连海事法院接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第一条第8项的规定,经院长批准,于1991年3月11日裁
    2023-06-06
    377人看过
  • 民事请求能扣押船舶吗
    一、民事请求能扣押船舶吗民事请求是不能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才能向法院申请扣押船舶,如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海难救助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
    2023-04-27
    290人看过
  • 海事船舶可扣押的范围
    可扣押船舶的范围,是指可以作为海事请求保全的对象加以扣押的船舶的范围,这也是扣押船舶的核心问题,明确界定可扣押船舶的范围,并在实践中准确掌握,具有重要的意义。当事船舶当事船舶是指引起海事请求的发生或者发生的海事请求与其直接有关的船舶。它包括了设定了抵押权的船舶、船员工资是船员在该船上工作时应该赚取的、发生货损时载运该货物的船舶、人身伤亡发生在船上或与该船直接有关、发生船舶碰撞的当事船舶、海难救助中获救船舶等。如上文所述,当事船舶的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时,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依据《1985年扣船草案》,该所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发生海事请求时的船舶所有人对该海事请求负有责任,并且在扣押船舶时仍然为该船所有人,而《1999年扣船公约》的规定与此类似。船舶所有人应该是指对船舶享有所有权的民事主体(英国法律认为衡平船东即船舶实际拥有人也是船舶所有人),即法律上船舶注册登记的船东。需要注意
    2023-05-01
    198人看过
  • 船舶扣押拍卖新规"出炉"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25条,重点内容包括如下5个方面:参照国际公约,明确了光租船舶的扣押与拍卖细则;平衡当事各方利益,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对扣船担保的提供与返还作出规定;提高司法效率,对拍卖船舶公告与拍卖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协调《民事诉讼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船舶担保物权纠纷案件管辖规定的冲突,对实现船舶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作出规定;填补海事诉讼立法空白,对执行程序中拍卖船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等。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四庭庭长罗东川表示,扣押与拍卖船舶是海事诉讼中一项特殊的财产保全制度,与一般财产保全制度相比,在适用范围与条件、实施程序与后果等方面都具有其特殊性。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
    2023-06-08
    316人看过
  • 船舶扣押程序包括哪些
    问题:哪些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21条规定的22项海事请求,只有具有这些请求的海事当事人才可以向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的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而根据该法第23条的规定,除了第21条规定的22项海事请求外,其他海事请求不能作为申请海事请求保全的理由。因此,只有具有第21条规定的22项海事请求的海事当事人,才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船舶。 只有具有《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21条规定的22项海事请求的海事当事人,才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 【合同内容】定期租船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三节
    2024-01-05
    426人看过
  • 中海X公司申请扣押船舶、申请扣押船载货物案
    上海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沪海法商保字第11号申请人XX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东大名路。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跃生,上海市理合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屠XX,XX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职员。被申请人Y海运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地址浦东世纪大道。申请人XX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Y海运有限公司拖欠其向中轮船舶租赁费84,994.87美元为由,于2002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本院依据法律规定,裁定扣押被申请人期租的浙海108轮、浙海315轮、苏鹤轮、苏达轮及盛泰轮上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150,000美元的船舶燃油。2002年4月26日申请人以已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海事请求保全。本院经审查认为,依据法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申请撤销诉前财产保全,无悖法律规定,可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十八条一
    2023-06-06
    62人看过
  • 如何拍卖被扣押船舶的船载货物?
    【被扣押船载货物拍卖】申请人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扣押期满,被扣押人在扣押期届满不提供担保,在货物又不宜继续扣押的情况下,海事请求扣押船载货物人可以在申请诉讼或者仲裁后向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提出拍卖船载货物的申请,对于无法或不易保管的货物,可以申请提前拍卖。海事法院在收到海事请求人申请拍卖扣押船载货物的申请后,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载货物的裁定,如果被申请人不服裁定,可以在收到拍卖裁定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拍卖裁定的执行。拍卖扣押船载货物,由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指定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拍卖师组织实施,也可由海事法院委托的机构实施。【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对扣押货物申请的规定海事请求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可以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应当属于被请求人所有。(参见海特释第19条)扣押数额规定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载货物的价值,应当与其债权数额相当。怎样规定保全
    2023-06-06
    9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扣押船舶XX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诉讼前扣押船舶,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在提起诉讼之前的扣押船舶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对船舶实施扣押的诉讼前财产保全措施。
    • 船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或者减少强制扣押船舶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应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二)海事法院接到扣船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扣押船舶的条件并有合理依据的,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准予扣船的裁定,同时发布扣押船舶命令,对船舶实施扣押。在准予扣船的裁定中应责令被申请人向海事法院提供担保。当事人双方订有管辖或仲裁协议的,担保也可提供给申请人或有关机构。(三)扣押悬挂与我国签订领事条约或航运双边协定的国家旗帜的船舶,
    • 如何依法查封抵押船舶及拍卖船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6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十九条: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同一船舶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权人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依次受偿。同日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同一顺序受偿。 第二十条:被低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
    • 船舶扣押法律及处理措施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9
      扣押的船舶,若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的,将会被海事法院拍卖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
    • 船舶扣押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4
      人民法院对船舶进行扣押后,船舶扣押期间由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负责管理、保管船舶。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不履行船舶管理职责的,可委托第三人或者还是请求人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