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刑事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2 21:57:35 297 人看过

常见刑事案件收费事项有以下这些:委托辩护人的费用,具体费用由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确定;以及委托司法鉴定的费用,该费用也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鉴定机构之间协商确定。常见刑事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n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n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n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有什么
    刑事案件会见注意事项:一、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二、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绝不能带当事人家属参加会见。三、不能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四、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
    2024-05-13
    30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回避常见问题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如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和案件处理结果的接受,有利于保障诉讼公正和司法机关的权威。根据本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况时,应当向当地机关申请回避。如果知道自己应该回避而不是自己回避,或者不知道或者认为自己有应该回避的情况,所以没有自己回避,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刑事案件有哪些人员需要回避刑事案件中需要回避的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案件当事人或是当事人近亲属的,应自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他的近亲属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
    2023-08-07
    398人看过
  • 非诉讼业务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非诉讼业务收费事项都有哪些
    一、法律咨询类根据解答咨询问题的性质、难易程度,律师的资历和知名度在每小时200-1000元之间协商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二、代写文书类根据代写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结合承办律师的资历,每份文书在4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确有困难,律师可酌情至最低减半收费)三、资信调查类资信调查包括不限于:查询公司工商注册资料、事业单位登记资料、国有资产登记资料、自然人基本信息、对主体进行审查、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信息、采集证人证言等,每件600-1500元之间协商收费。四、律师谈判类谈判包括通过核查全方面,对主体进行审查分析各方面的成因,了解现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及心理、社会和其他利益找出达到成功谈判,收集谈判筹码,确立突破点,得以使对方以其利益来交换和妥协,帮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促成谈判。据谈判性质、复杂及难易程度,每件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五、案件诉理分析咨询服务
    2023-04-01
    3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会见都需要带哪些证件?
    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刑事案件律师多久可以会见刑事案件律师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四十八小时内可以会见,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
    2023-07-21
    451人看过
  • 常见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
    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如下。首先是立案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证据提取、相关事实的调查。其次是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公安机关的证据与事实是否充分,不充分的可以退回。最后是审判阶段,检察院将审查合格的案件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而对于自诉案件,先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然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刑事案件赔偿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2
    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有关事项
    法律没有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以及次数。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合理确定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次数。只有一种情况,律师想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批准。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一、侦查羁押期限家属可以探视嫌疑人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3-11
    475人看过
  • 常见的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以下这些: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有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的等。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吗根据《劳动法》关于管辖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情况,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一般由处理该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
    2023-07-27
    444人看过
  • 食品安全的常见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2、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4、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5、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食品安全标准如下:1
    2023-08-15
    144人看过
  • 租房有哪些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
    一、租房有哪些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租房有以下常见的要注意的事项:注意查看租赁合同;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注意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维修责任;注意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注意应对终止合约的情况做出约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租房要交定金吗租房可以先支付定金,但没有强制规定,双方自行约定即可。交付的定金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定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定金可作损害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2023-11-19
    493人看过
  • 企业常见的刑事犯罪有哪些?
    1、行贿罪走私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玩忽职守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单位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金融业务中的犯罪,洗钱罪逃汇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骗购外汇罪伪造货币罪,票据诈骗罪高利转贷罪变造货币罪,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持有、使用罪。3、纳税中的犯罪,偷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4-04-19
    254人看过
  • 常见刑事案件犯罪类型简述
    一、常见刑事案件犯罪类型简述刑事犯罪有以下类型: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侵犯财产罪;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危害国防利益罪;6.贪污贿赂罪;7.渎职罪;8.军人违反职责罪;9.危害国家安全罪;10.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刑事犯罪缓刑条件刑事犯罪缓刑条件如下: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三、刑事犯罪能出国吗刑事犯罪执行完
    2023-10-24
    113人看过
  • 企业常见的不符合经营常规的事项有哪些
    1、大量异地业务正常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应当主要在企业经营地以及经营地周边进行,当然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有些不受区域限制的行业除外。如果一个企业经常发生异地业务,比如有的企业舍近求远,地处产煤大省山西却不远千里到东北购买煤炭,也有的企业,发票只开向几千里外的企业,都是不符合经营常规的信号。日常中,还有大部分企业都存在的一种情形:企业经营地在广东,但是列支大额北京某商场的办公用品发票,这种情况的费用真实性就很值得关注,经常可能是变相列支业务招待费。2、某项费用超常有的企业可能为变相列支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有税前扣除限额的费用,在其他可以据实扣除的费用内列支,或者变相列支个人消费支出,以及为规避个人所得税,以报销形式向个人发放补贴。这些情况下,可能就会造成部分费用项目金额超高,类似情况屡见不鲜,笔者在实务中就见到类似的情形:某企业在燃油费中大量为职工个人报销补贴,仔细计算一下公司所有车辆竟然每天需
    2023-03-24
    7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常见的请求事项有哪些?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请求事项一般包括,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未安排休年休假的折算工资、提成、年终奖等。最终的请求事项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并且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才会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劳动争议仲裁常见问题解答1、当事人对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不执行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30条和31条规定,仲裁庭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在15日内不起诉,期满后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严格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办理。在执行中,
    2023-07-13
    416人看过
  • 买卖二手房常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包括:1.需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以及身份证等;2.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3.了解房屋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4.从多个方面对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是否有按揭房贷款。一、沈阳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关于房屋买卖过户的手续,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卖方所需办理的手续,以及买方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1、房屋卖方房屋买卖时,需要卖方夫妻双方都在的情况下,并且二者都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签字,同时还卖方还需要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等6个证件材料。2、房屋买方房屋买卖时,买方则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且买方本人也需要亲自去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签字。1、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3、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
    2023-06-27
    33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经济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经济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9
      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经济类诉讼代理收费;企业破产案件代理收费等等。
    • 刑事案件有哪些常见的代理律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1
      在这样的事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1、律师可以接受公诉事件的受害者、死亡受害者的近亲、没有行为能力者和行为能力者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2、律师受委托后,应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3、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到受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4、代理律师通知受害者有权回避合议庭的成员、书记、公诉人、鉴定人,协助受害者行使该权利。5、
    • 刑事案件常见不受理情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5
      刑事诉讼不受理的情形如下: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人撤诉后,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外,还会告诉同一事实。
    • 刑诉二审有哪些常见的法院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自赔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办理的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负责办理本院的自赔案件。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赔偿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 常见刑事案件中不公开审理的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5
      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展刑事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司法审判制度。那么,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的不公开审理有什么规定呢?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审理的案件,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