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债权是怎么构成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8:33:28 302 人看过

法律上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应当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一、抵押车辆跟质押车辆的区别

关于抵押与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而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车辆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1.方式不同。车辆抵押不转移,车子仍然是由所有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会将车辆转移占有。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有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有抵押担保范围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

二、担保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担保业务范围包括: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业务是银行应某一交易中一方的申请,允诺当申请人不能履约时由银行承担对另一方的全部义务的行为。

三、抵押权与质押权有什么区别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

1、标的物不同,抵押标的物原则上以房地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一些动产,如机器和交通工具,可以设置为抵押物,质押标的物通常是动产和权利,比如票据、股票等证券都可以质押;

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人占有,质押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押物的占有,占有权属于质权人;

3、担保范围不同,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范围还包括质押保管费用,质权人应当为质押保管支付必要的费用;

4、登记手续不同,考虑到抵押物的占有权没有转移,建立了抵押物登记制度,在质押中,由于移交材料本身具有宣传功能,一般不需要登记。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债权担保人被起诉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保证(通常所说的人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同时还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可见,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将代替债务人履行。因此,担保人可不好当呀。1、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尽量减小责任。2、让债务人多找几个担保人,分担责任。3、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不承担连带保证。4、约定较短的保证期间。5、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同时用物作抵押,担保人应尽力让债务人用物同时作抵押。因为按照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6、要求债务人以实物或保
    2023-06-13
    292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的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方式包括下列几种: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一、债权的担保有什么种类债权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2023-02-25
    253人看过
  • 怎样申报债权有担保的债权
    一、怎样申报债权有担保的债权申报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或法院指定的机关申报债权,以明确其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申报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2023-06-04
    295人看过
  • 怎么实现担保债权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4、留置,例如洗车店在洗车后留置汽车,手机修理店留置手机等。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
    2023-07-22
    488人看过
  • 什么是物的担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怎样的
    1、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物的担保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物的担保和不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限定物权型的物的担保两种形态。2、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一、物上代位权及物上代位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原因消失换取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担保权人仍享有换取担保物的赔偿金。物上代位是指担保物因人侵权而灭失、损坏时,债务人所得的赔偿金作为代位物继续担保债权,债权人必须优先支付代位物。物上代位权不同于物上代位权。前者是一
    2023-03-10
    324人看过
  •  成立反担保债权的条件
    反担保债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并办理登记等手续。简而言之,反担保债权是指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人的债务,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并且债务人或其他人需要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并办理登记等手续。反担保债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第三人需要为债务人的债权提供担保;其次,第三人需要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最后,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需要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并依法订立了书面的担保合同,并办理了登记等手续。 成 立 反 担 保 债 权 所 需 条 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中,反担保成立的条件包含以下几点:1. 第三人需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 债务人或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 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 反担保合同须采用
    2023-10-04
    20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怎么构成担保人被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证明自己被骗的,可以要求免责。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担保物权、债权人、债权人、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二、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
    • 如何理解债权担保的构成形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9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人的担保; (1)物的担保; (2)以及上述两种担保相结合的表现方式; (3)或者也可以分为抵押担保; (4)质押担保; (5)或者其他具备担保功能的担保方式,例如定金、留置。
    • 担保债务构成夫妻债务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视情况而定。如果担保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法典(构成)关于担保债权的作用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9
      担保债权指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