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9 10:09:41 237 人看过

仲裁调解的程序是先由仲裁庭主持调解,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分别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再由仲裁庭制作调解书,加盖印章,并送达各方当事人;最后由当事人及时签收,或者一方反悔的,及时作出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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