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患者疑过劳要求认定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40:59 219 人看过

因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周先生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周先生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维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非工伤认定结论;驳回周先生他诉讼请求的判决。

1996年5月,在某进出口公司分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周先生婚检时,尿常规检查结果异常,同年10月3日,他被医院确诊为肾病综合症。此后,周先生以所患肾病是因工作劳累、积劳成疾所致为由,要求进出口公司为其申报工伤。2001年11月6日,进出口公司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依法认定周先生生病属于工伤。2002年1月22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周先生对此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2年6月18日撤销了不予工伤认定结论,并称待周先生补充提供新证据后重新进行认定。为此,周先生撤回了复议申请。2002年6月下旬至2004年4月期间,周先生委托母亲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陆续递交了补充材料。2004年4月12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作出认定周先生不属工伤的结论。周先生不服,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同年7月20日,区政府作出维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周先生不服认定,诉至一审法院称,他在1994年参加工作之前身体健康,自被派往外地工作后,他一人艰辛创建公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单位没有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自己由于超强度、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应认定为工伤。故请求撤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非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该局认定自己受到的伤害为重伤害。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周先生不服,以自己的工伤认定申请完全符合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情况为由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周先生在进出口公司工作期间,于1996年被确诊患肾病综合症的情形既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及视同工伤的情形,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范围。因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作对周先生不予认定为工伤的结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判决予以维持是正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劳动者患精神病不属于工伤吗?
    并不能算工伤,因为精神病不属于职业病,也就不属于工伤范畴。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精神病不是法定职业病,所谓工作压力大致精神病也并非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所致,不是工伤。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精神病是因为外力重击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符合工伤认定其他要素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求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赔偿。就要区分情况,看究竟是精神病患者受工伤,还是在工作过程中得了精神病,从而申请工伤认定。一、劳动者认定工伤后辞职怎么赔?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第二,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
    2023-06-22
    149人看过
  • 离婚能否要求精神病患者?
    可以申请离婚。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犯有精神疾病而当然判决离婚仅限于以下情形: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对方提出离婚的;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观,一方患有精神病并不是离婚的充分条件,法院不能当然判决离婚。女方在哺乳期可以要求离婚吗妨在哺乳期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妨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2023-08-12
    177人看过
  • 患者索赔手术大出血伤肾,获赔67万
    因为医疗事故,深圳的杨小姐在手术中左肾静脉破裂大出血,最后导致左肾功能丧失。为讨回公道,杨小姐把主治医院龙华某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67万余元。一审时,法院判龙华某医院承担70%的责任,赔偿24万余元。杨小姐不服,提起上诉。昨日,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手术中出血3300毫升左肾功能丧失原告杨小姐诉称,2008年7月9日,她在龙华某医院检查时发现左肾周囊实性包块,于2008年7月17日在龙华某医院进行左肾周腹膜后囊实性包块切除。但是由于龙华某医院的疏忽大意,在术前没有认真仔细分析病情,就进行了手术治疗,手术过程中又造成她的左肾静脉破裂大出血3300毫升(占人体全部循环血量的60%),最后导致她的左肾功能丧失和右肾功能的轻度损害。杨小姐在诉状中称,龙华某医院术前诊断为左肾周囊实性包块,后经北大病理切片会诊报告为淋巴管平滑肿瘤病。龙华某医院过失行为直接导致她的左肾功能完全丧失和右肾功能部分
    2023-07-02
    2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伤者原本患病,伤情如何认定
    案例:2014年7月31日,董某驾车与赵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赵某受伤,交通队认定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董某、保险公司承担各项损失。经鉴定,赵某外伤致颈脊髓损伤,遗留有颈部活动障碍,其伤残程度属Ⅸ级。被告指出,赵某原本就有退变性颈椎管狭窄的疾病,自己不应赔偿。经保险公司申请,一审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法医临床学鉴定意见书》认定:赵某的颈椎管狭窄症,脊髓损伤与此次交通事故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外伤参与度40%。法官释法:本案中,董某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与赵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赵某受到外力撞击导致脊髓损伤。赵某年事已高,退变性颈椎管狭窄属其个人体质,虽然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并非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过错。因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因此法院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2023-06-13
    70人看过
  • 经过半年,工伤患者能否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半年了,能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
    2023-07-10
    186人看过
  • 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1、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合同能否终止单位不得终止确诊的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第49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诊断;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与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特殊的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因此,如果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能够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II。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时不能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疑似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期或者医学观察期的,医学观察期结束,非职业病确
    2023-05-07
    246人看过
  • 退休后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应该怎么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2023-06-21
    233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工作是否受限?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2023-06-12
    115人看过
  • 患者出院后能否进行工伤认定?
    没有出院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出院后工伤如何报销?自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申请。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之后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7-03
    391人看过
  • 劳动者因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求助指南
    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维权方式是: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因有合理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因社保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而导致超过申报时限的,则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2023-07-03
    159人看过
  • 劳动者存在过失还能认定工伤吗
    劳动者存在过失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一、哪些条件可以报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二、工伤认定必须用劳动合同吗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申请工伤时只要提交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可,并非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6-20
    51人看过
  • 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劳动者如何索赔
    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劳动者可以找单位赔偿。工伤认定单位办理的期限是30日,如果单位不办理,本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等,具体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机构咨询。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及赔偿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1、工伤认定申请:先由单位申请,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4、调查: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
    2023-06-25
    220人看过
  •  冠心病患者能否申报工伤?
    冠心病在工作期间不会被视为工伤,因为它是慢性疾病的一种,通常由长期血管病变引起。冠心病可能导致心肌缺血缺氧或坏死,从而引发心脏病。因此,在工作期间发生冠心病不能算作工伤。在工作期间,如果突然发生冠心病,这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因为冠心病是指冠状动脉血管发生动脉粥样硬化病变,导致血管管腔狭窄或阻塞,进而引发心肌缺血缺氧或坏死,从而导致心脏病。一种慢性疾病是因为长年累月的血管病变所导致的一种心脏性的疾病,工作期间发生的冠心病就像发生了高血压、糖尿病一样,都是慢性疾病,不能算作工伤。 冠 心 病 能 算 工 伤 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而视同工伤则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因此,如果员工在工作时
    2023-09-28
    286人看过
  • 过失犯罪伤亡的劳动者应认定为工伤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工伤保险法规的一项重要原则,该原则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无论自己是否有过错,一旦发生伤亡事故,都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故意追求事故发生者除外);另一层含义是用人单位无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事故,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一定的冲突,违反了该项原则。《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犯罪在主观心态上包含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相应的犯罪也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犯罪,对于故意犯罪者即使自己在犯罪过程中发生伤亡,不应当按工伤处理这是无异议的。但是过失犯罪,按照《条例》的规定,就完全排除了过失行为自身伤亡者享受工伤的可能性,这样的规定显然与世界同行的工伤保险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相冲突了。无论过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导致的危害后果是否严重,都不能改变行为的过失性质,
    2023-04-22
    27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劳动者患病因病需要要求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2
      劳动者因病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有工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4
      有工资。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这样计算: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 2、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 由于工作劳累过度患病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4
      一般来说,由于工作劳累过度患病的不应认定为工伤。某一行为致伤想要认定为工伤至少需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
    • 劳动者患精神病属于工伤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5
      劳动者患有精神疾病,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单位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
    • 患患有重度工伤能否要求职工病退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8
      遭遇工伤,单位不可以要求职工病退。职工发生工伤到伤养好恢复上班期间,单位不能辞退职工,每个月的工资福利正常发放,社保也要正常交,还要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发生工伤期间停止社保的,期间的医疗费等费用都由单位承担。社保正常的,及时认定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大部分费用,否则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