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实践运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8:41:45 344 人看过

合同撤销权条件有以下这些: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等。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撤销原因不同虽然二者的撤销原因均由法律规定,不能约定,但引起撤销的原因内容有着天壤之别,合同撤销权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引起,保全撤销权引起是由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积极行为引起。是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不同合同撤销权没有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而保全撤销权突破了。

1、撤销权人不同。合同撤销权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欺、乘、胁)或双方(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行使。

2、被撤销的行为不同。合同撤销权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

保全撤销权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对他人发生效力。

3、撤销的目的不同。合同撤销权制度设计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当事人的利益,保全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被撤销合同之外的债权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合同撤销权除斥期间的最新法律规定与实践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五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合同的撤销权是否为形成权合同的撤销权是形成权,法律关系会因一方意思表示而发生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7-07
    360人看过
  • 实践中关于撤销权期限的规定
    撤销权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的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由此可见,我国对于一方当事人欺诈对方当事人而订立的合同是作为可撤销合同来处理的,这样就给予受到欺诈方选择权,尊重其意思表示。如果受到欺诈的一方当事人认为不必撤销合同的,则可以补正合同的效力。一、债权人自知道撤销事由起几年内行使撤销权有效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被限定在一年或者五年之内。《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
    2023-02-26
    356人看过
  •  撤销权与解除权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撤销权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 自己有权利予以撤销该行为的一种权利。而解除权则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 自己有权利要求该行为自始无效或者被解除的权利。也就是说, 撤销权针对的是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只有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 而解除权则不仅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被包括在内。撤销权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自己有权利予以撤销该行为的一种权利。而解除权则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自己有权利要求该行为自始无效或者被解除的权利。也就是说,撤销权针对的是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而解除权则不仅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被包括在内。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达,使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根据
    2023-09-17
    69人看过
  • 什么是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属即时清结的合同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客运合同是一种较特殊的合同,他的运输标的是人而不是物,所以,客运合同具有其特殊性。二、客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客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应为诺成合同。《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
    2023-05-03
    283人看过
  • 运输合同是实践活动吗
    关于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客运合同为实践合同,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因为,第一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运人和收货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样,若托运人不交付货物,即使承运人已为托运作了准备,也不能追究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则会影响承运人的营业。将运输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符合了现代化社会中专业化的要求,保护了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共同利益。2、提单和客票并不是合
    2023-03-31
    68人看过
  •  合并与并入在实践中的运用
    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又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注资合并。企业合并后,被合并方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1.合并是指将两个或多个单独企业合并为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2.并入是指将一个单独企业与另一个单独企业合并为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并入是指把个人或一个团体归入较大的单位或团体中去。企业合并与个人并入的区别企业合并和個人并入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概念。企業合並是指兩個或多個企業合併成一個新的企業,而個人并入則是指一個個人與另一個個人或企業合并。在法律上,这两种情况在合并前和合并后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企业合并中,合并前的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在合并后,新的企业将拥有合并前各个企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而在个人并入中,合并前的各个个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在并
    2023-11-15
    343人看过
  • 运输属于实践合同么,实践合同与承诺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以托运单、提单代替书面运输合同的,因承运人往往需要收取货物并核查后才能签发提单或在托运单上盖章,故这类合同应为实践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客运合同为实践合同,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因为,第一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运人和收货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样,若托运人不交付货物,即使承运人已为托运作了准备,也不能追究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则会影响承运人的营业。将运输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符合了现代化社会中专业化的要求,保护了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共同利益。第二,提单和客票并不是合同的
    2023-04-07
    72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
    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财产权利转让后,财产变更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不得随意撤销。如有下列情形,仍可撤销赠与,即法定撤销权:(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按照法律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有两种情况:1、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的而不履行、不履行
    2023-07-06
    303人看过
  • 民法典欺诈合同撤销时效的司法实践分析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交易合同欺诈行使撤销权期限应为一年的时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前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合同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是被撤销后就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享有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02
    319人看过
  • 代位权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代位权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在代位权诉讼中,法院要对代位权是否成立作出判断,确认两个债之关系是否有效存在,要解决的争议事项并非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代位权行使的实质是什么?代位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怎样的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
    2023-02-10
    449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
    一、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概念: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二、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是: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3.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三、实践合同与诺成
    2023-04-14
    396人看过
  • 撤销权在合同纠纷中的运用:债权人权益保障
    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为以下几种情况: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4、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
    2023-08-06
    126人看过
  • 货运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关于运输合同的性质定位,一种普遍认可的观点认为其属于诺成合同,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进行阐述:首先,如若将运输合同划归为实践合同范畴,即在承运人确认同意托运之后但未能实际进行货物交付之前,该合同尚未正式生效。即便在后续阶段,承运人决定拒绝接收和托运托运人提供的货物,亦无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此一来,将会产生对托运方极其不公的情况,对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干扰。类似地,如果托运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那么尽管承运人为此次运输作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却无法追究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无疑会破坏承运人正常的营商环境,所以,将运输合同定性为诺成合同,与现代社会高度专业化的发展趋势相契合,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托运方及承运方彼此间的共同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常见且典型的实践合同: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及保管合同等,均需要当事人双方实现实际的交付行为才能认定合同正式成立,在自然
    2024-08-20
    433人看过
  • 签订居家用品购销合同的最佳实践
    家居用品购销合同的写法如下:1、首先需要写明供货方和需货方的基本信息;2、然后写明产品信息、运输方式、费用及支付方式、验收标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护理用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护理用品购销合同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
    2023-07-15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实践合同的实践合同包括哪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
    • 实践合同何时生效实践合同如何实现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何时生效需要看合同的类型。依法成立的普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批准、登记后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 实践合同要实质押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5
      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
    • 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要怎样使用合同撤销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12
      关于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种方式是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方式是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