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一、诈骗怎么立案
公安局诈骗立案流程包括受理材料、审查然后决定是否立案,对达到立案条件的,出具刑事立案通知书。诈骗案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
二、伤情鉴定出来多久立案
伤情鉴定出来多久立案没有明确的规定,伤情鉴定一般是公安机关鉴定所做的。《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三、公安局收到举报信后多久给回复
公安局收到举报信后多久给回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基本事实指什么
443人看过
-
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四条
251人看过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178人看过
-
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有哪些内容
41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内容有哪些?
277人看过
-
刑法诉讼法三十三条三十四第二百六十七条是什么刑
198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讼诉法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5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 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第一百九十八条民事诉讼法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26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 一次补充侦查的案件, 是否有结果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连续拘传的时间如何计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7如果公安机关是为了核实相关证据,或者侦办案件的需要。那么这个时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内容。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法庭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活动。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参与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以及在场的旁听群众和记者等人员都必须自觉地遵守法庭纪律。为保证法庭审判的顺利进行,开庭前,书记员都要当庭宣读法庭纪律,如在法庭上,想要发言必须先经过审判长同意;法庭上不得高声喧哗、吵闹;未经允许不得摄像、拍照、记录;听从审判长指挥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