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款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8:02:54 316 人看过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九条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对于人死了是否需要还债务的情况,是需要根据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继承人放弃了继承的,那么是不需要对债务进行偿还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来处理。

一、购房合同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相关法律说明,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违约不还钱怎么办?
    关于债务人不还钱的问题,如债权已到期的,建议直接向债务人要求还钱,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不会还钱的,建议向法院起诉,我国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到期后三年内债务人未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钱,三年内债务人未还钱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即如果三年内不起诉要求还钱的,法院默认债权人放弃债权。债务人不还钱可以用担保物抵债吗生活中,抵押物抵债多是债主单方面的行为,已属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债主拿走抵押财物抵债时,债务人或担保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主已涉嫌构成盗窃罪,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债主拿走抵押物财物抵债时,其主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债主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由于债主并无强制执行权
    2023-07-01
    273人看过
  • 如果债务人不可以承担违约责任怎么办
    1、如果债务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在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等债务人有能力承担违约责任时再执行。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3、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
    2024-05-08
    461人看过
  •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
    2024-01-23
    119人看过
  • 2024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贷款人违约怎么办
    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贷款人违约怎么办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发生不良后果。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违约怎么办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
    2023-12-06
    404人看过
  • 未约定原债务人是不是继续承担债务责任
    一、未约定原债务人是不是继续承担债务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由原债务人继续承担债务,且该债务人已经完全脱离债务关系的,则其不需要继续承担;如果未完全脱离债务关系的,则需要继续承担;如果该债务人承诺继续担责的,则也需要继续承担。二、债权债务纠纷要注意的事项处理债务纠纷要注意下列事项:要通过协商、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方式来处理;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以及当事人需要依法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债权债务纠纷需要请律师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
    2023-09-13
    165人看过
  • 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还的债款如何承担责任
    一、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还的债款如何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做担保人有什么条件做担保人有如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履行担保义务。三、做担保人有什么注意事项做担保人有如下注意事项:1.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
    2023-11-06
    165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是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债务人死亡是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债务违约后,债务人死亡的,不影响债权人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以债务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以继承财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5-06
    453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保证人还有的责任吗?责任是什么?
    债务人死亡后保证人还有的责任吗责任是什么有。因为保证从其意义上说就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责履行,以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这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应包括债务人死亡。借款人死亡,并不等于主债务也随之消灭,保证人仍应在保证范围内对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这一规定,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协议,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保证人是被保证的主合同中的第三人,他既同主合同的债务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又同主合同的债权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是保证合同的债务人;2、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
    2023-06-19
    86人看过
  • 债务违约责任条件研究
    1、履行不能:由于某种原因债务人无法实现债务之内容的事实状态。2、拒绝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3、迟延履行:债务人对于已届履行期的债务,能履行而未履行的情形4、瑕疵履行: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5、加害给付: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无因管理之债不履行责任的归责是怎样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紧急救助,是指避免本人或其近亲属所面临之紧迫危险。救助人之责任应予减轻,因紧急情况下难为审慎权衡,故不宜使救助者对轻过失负责。但依该条文义,救助者似绝对免责,纵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亦然。解释上至少可认为,若管理人故意加害本人,则无管理本人事务之意,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遑论该条之“救助”,故无免责余地,而应负侵权责任。另外,学说上大多认为,纵于紧急救助,
    2023-07-07
    397人看过
  • 债务人逾期还款的赔偿责任
    一、债务人逾期还款的赔偿责任1、债务人逾期还款的,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等;(2)、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按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还要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二、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2、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3、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此类合同
    2023-06-16
    273人看过
  • 债务违约责任归属问题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承担,按一定的优先顺序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以公司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这种类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欠下一些债务的。有限公司破产以后债务谁承担有限公司破产以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在公司清算组清算完之后,应该先把破产人之前欠的员工的工资及医疗费用、抚恤金及伤残补助金的费用偿还请,要划拨到员工的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其次要还清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该付给员工的补偿金。之后要偿还破产人之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破产人之前所欠的税额;最后才能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
    2023-07-03
    110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的债务人违约责任问题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约定的债务由债务人负担,而非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应是债务人。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债权人原则上也只能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为实际履行,即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能够使债权人尽可能实现其利益,避免赔偿损失计算的困难,强调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具有国家强制性,不是单纯的合同义务的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考虑采
    2023-07-17
    291人看过
  • 什么是违约责任责任,怎么用违约责任来界定
    承担违约责任有五种方式: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二、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而减少的财产或损失的利益的责任;4、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产;五、定金责任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各自指什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在其有过错或无过错的情况下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它是指因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进行比较研究,包括探
    2023-08-05
    488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形态
    一、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二、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还可分为全部不能履行和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若属嗣后不能履行的,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
    2024-01-16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担保人的债务还款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
    • 合同违约后,债务人是否应承担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
    • 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2
      合同双方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将以支付违约金或其它相关损失。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
    • 夫妻共同债务的还款责任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07
      为了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责任,双方有义务共同偿还。根据法律规定: 1. 如果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确认,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 如果夫或妻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其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为理由提出主张,法院将予以支持; 3. 如果夫或妻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些债务用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