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代位性定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11:32:50 115 人看过

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

代位赔偿是什么意思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

所谓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世界各国所一致认可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违约救济方法。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行为及其他一些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仅适用于有效合同的违约行为,也适用于无效合同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本文所研究的赔偿损失,仅指因违约所负的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特征,具体包括:

1、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违约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的赔偿损失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他责任;

2、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违约的赔偿损失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这与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有所区别;

3、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随意性;

4、违约的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会遭到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都应当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物上代位性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
    一、物上代位性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对于债务人转让担保物所得价款以及担保物因有损坏、贬值之虞而提前处分所得之价款或担保人另行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亦同样有物上代位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二、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物的
    2023-06-16
    105人看过
  • 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
    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转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在于留置标的物和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具有支配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效力,因此,不论标的物是否变化其原有形态或者性质,只要还能维持其交换价值,留置权基于其直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可以追及于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以其物上代位性对债权提供担保,即因为留置物的灭失、毁损所取得的赔偿金或者对待给付,构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留置权人对因留置物的毁损或者灭失而取得之赔偿、保险给付或者其他对待给付,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留置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留置权人可以就该留置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留置权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对负有赔偿或者给付义务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并得优先受偿。如果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留置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
    2023-06-08
    295人看过
  • 物上代位性是怎样的意思,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怎样的?
    一、物上代位性是怎样的意思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因他人之侵害而灭失、毁损时,债务人所得之赔偿金应作为代位物继续为债权之担保,债权人得对该代位物优先取偿。对于债务人转让担保物所得价款以及担保物因有损坏、贬值之虞而提前处分所得之价款或担保人另行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亦同样有物上代位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二、物上代位权的性质是怎样的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
    2023-06-16
    164人看过
  • 物上代位权与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和定义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属于债务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债权人自身的权利,代位权行使债务人的权利;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代位债务人;4、产生权利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产生在保险合同中,而代位权没有这样的限制;5、行使权利的条件不同。代位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第三人的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物上代位权举例说明此权具体是什么意思?物上代位权举例说明此权具体是什么意思案例如下:小陈为向建设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用其一辆夏利轿车作抵押,该车价值15万元。借款合同签订当日,双方就该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小陈在驾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货车由后面追尾,造成夏利车严重损坏,价值减至9万元。经查,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此外,货
    2023-07-09
    352人看过
  • 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
    对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的性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见解。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权的本质为价值权,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只不过是抵押权效力的延长,而不是新设立的权利,此为抵押权延长说。抵押权延长说是以价值说或公平说为理论依据的,是价值权说或公平说的当然结论。另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在该抵押物的变形物请求权之上新成立的一种债权质权,该质权的次序与原来的抵押权的次序相同,此为质权说。债权质权说还可以细分为法定债权质权说与默示债权质权说。本人认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无论解读为原抵押权的延长,还是新成立的质权,均不是问题的实质。在对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一种担保物权的共识之下,重要的是确定一个符合担保物权标的物的基本特征,并便于该权利实现的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标的物。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情形多种多样,抵押物灭失、毁损所产生的替代物可能是金钱(如赔偿金、保险金),亦可能是其他形态的物。因此,在抵押物的变形物
    2023-06-06
    466人看过
  • 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民法典》对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规定也适用于抵押权。即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无论解读为原抵押权的延长,还是新成立的质权,均不是问题的实质。在对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一种担保物权的共识之下,重要的是确定一个符合担保物权标的物的基本特征,并便于该权利实现的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标的物。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情形多种多样,抵押物灭失、毁损所产生的替代物可能是金钱(如赔偿金、保险金),亦可能是其他形态的物。因此,在抵押物的变形物可以是特定化的物的情况下,抵押当然权代位于该物之上;当抵押物
    2023-03-05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12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民法典》对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规定也适用于抵押权。即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抵押权的物上
    • 留置权有物上代位性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0
      留置权有物上代位性,留置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转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权的效力当然也就及于留置物的代位。如因留置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即为留置权效力所及。 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在于留置标的物和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具有支配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效力,因此,不论标的物是否变化其原有形态或者性质,只要还能维持其交换价值,留置权基于其直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
    • 什么是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 民法典的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1、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