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谁的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8:00:58 354 人看过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章,可以是分公司的,也可以是总公司的。但是因为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分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分公司不可以申请破产。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总公司的财产混同。在法律责任上,分公司是公司以公司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对其分公司有控制权,而且在财产责任上是一致的。而且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即使其经营状况出现问题,也由公司的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分公司也已出现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状况,应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分公司属于不具有法人的资格,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所以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

二、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必要要总公司授权书吗

是的。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是要总公司授权的,主要原因在于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必须由总公司来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三、分公司注册时租赁合同必须总公司盖章吗

分公司只要领取了营业执照,便具有合法的经营权,可以独立对外缔约,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不需要加盖总公司的盖章,只需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也可以由其负责人签名,签名和盖章具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分公司不能独立订立合同则会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至于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民法典》总则编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只要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合同。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在性质上属于总公司的附属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即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并且能够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订分公司的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分公司签合同盖分公司的公章就有效。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一、分公司怎么注销公司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2、准备好注销登记的材料。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并加盖公章。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分公司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分公司只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所
    2023-03-22
    287人看过
  •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
    一、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不需要与总公司重新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
    2023-04-18
    451人看过
  • 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必须订立吗?
    一.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从2008年9月18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必须订立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法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凭口头约定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很可能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真实情况,使得从法律上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其实,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来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事情,它可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成为双方遵照执行的准则和
    2023-02-19
    125人看过
  • 分公司发放工资合同与谁签订?
    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一、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2023-03-10
    52人看过
  • 盖章是劳动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吗?
    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盖章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按手印直接和签字、盖章签订合同的方式并列,成为了法定的签订合同的方式。建筑工程结算一定要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吗建筑工程结算一定是要盖章,但是不一定非得让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工程结算书是由乙方(施工方、供货方、提供服务的一方)提供出具的相关资料。工程竣工后,采用按预算结算时,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动情况,按规定调整施工预算,编制竣工工程结算书,据以向发包单位办理竣工工程的价款结算。跨年度工程,在一个工程年度结束时,要对本年度内已完工程(已完施工)进行工程量盘点,编制年度已完工程的结算书,找建设单位进行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
    2023-07-08
    106人看过
  • 公司与公司签的购销合同上盖什么章
    分公司签购销合同盖分公司的公章就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一、公司是法人还是负责人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负责人制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2023-06-22
    30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书盖章由谁盖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据此,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不是劳动局颁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
    2023-03-01
    459人看过
  • 物业公司与谁签订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的,业主通常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尽管业主不是物业服务合同形式上的签订者,但其是物业服务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一方实际享有者和承担者。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和业主而不是与业主委员会建立的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一、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有哪些吗通常,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总则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总的说明。总则中,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合同当事人,包括委托方(一般简称为甲方)和受托方(一般简称为乙方)的名称、住所和其他简要情况介绍。②签订本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即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③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的建成年月、类型、功能布局、坐落、四至、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概况等。(2)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管理事项,也就是具体负责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管理的任务等。委托管理事项主要阐述管理项目的性质、管理项目由哪
    2023-02-14
    182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用的是分公司的章
    关于从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1、不予处罚和免予处罚(1)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免予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2、应当处罚和可以处罚没有明确的区别和使用情况。3、从轻处罚和
    2023-02-20
    98人看过
  • 分公司签合同是否要总公司盖章?
    一、分公司签合同是否要总公司盖章?分公司签合同是不要总公司盖章,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所以,分公司的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即便盖的是分公司的章,相应的责任也应当是由总公司来承担。二、关系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2023-06-02
    261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注意的盖章要求
    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劳动合同应在最后一页盖公章,一式两份。二、劳动合同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劳动合同未盖章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未盖章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如下:1、签订劳动合同未盖章的,如果有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的,则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双方的签字,则劳动合同不生效,除非双方虽然没有签字,但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了,此时合同也是有效的;2、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上面既没有用人单位盖章也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那么该合同就应该认定为无效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从规定,除了无效的签章,以下原因也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
    2023-07-03
    335人看过
  • 汽贸公司签订合同需不需要盖章的
    一、汽贸公司签订合同需不需要盖章的如果协议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对外的保密协议可以盖合同章吗保密协议自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而保密协议一般是加盖公司的公章,如果加盖合同章的,不影响协议的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
    2023-05-03
    1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
    一,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2023-04-29
    255人看过
  • 合同盖章可以盖分公司的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合同是总公司的盖章盖分公司章不可以的。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话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和分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且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没有总公司的授权不能加盖总公司的章。如果是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话,可以盖总公司的章。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分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分公司注册需要资料如下:1、总公司原营业执照原件;2、总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总公司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公司章程,公司登记档案出具并盖章;5、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证明;8、实际租赁协议及产权证复印件;9、财务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二、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材料:(1)办理营业执照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
    2023-02-04
    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未盖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同事之间的签名属于人证。您看如下法条,搜集证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
    • 跟分公司签合同,盖的是分公司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盖哪些章有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企业为了业务发展需要,会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但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分公司加盖印章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负责。为了防范风险,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印章的管理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告谁,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以分公司和总公司为被告。如果是母子公司,就只有子公司未被告。总分和母子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要自己都没搞清楚是总分还是母子。
    •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先签订合同中的公司盖章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如果A、B公司都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话,要先解除A公司的合同,再签B公司合同。 二、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字和用人单位盖章才有效。 三、工龄的概念太笼统,对劳动者来说比较重要的是本人工作年限、本企业工作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本人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的从业时间,与工龄相同;本企业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某一单位的从业时间,这与经济补偿等待遇有密切关系;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签劳动合同公司盖公章和盖合同章一样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
      劳动合同作为一份合法文件,缔结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效的法律合约,它不仅能够使得这种关系合法,也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对雇主的一些问题带来好的解决方法,消除一些用工顾虑。对于劳动合同很多人不清楚盖章是怎样的,比如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吗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