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8:21:34 265 人看过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权,具体侵犯的只是单位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犯罪对象限于本单位的资金。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①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②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③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从事一定管理性职务的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使用单位资金的目的。

一、涉嫌挪用资金罪一般判多久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为: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立案前已归还会怎么判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怎么量刑,还需要结合案情分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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