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纠纷会更偏残疾继承人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9:21:49 277 人看过

一、遗嘱继承纠纷会更偏残疾继承人么

1、我国法律上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限制,因此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并不一定取得继承权。只有取得继承权的遗嘱人才有义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法享受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权利,在此时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员才有该权利。

(2)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该法定继承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劳动的能力,不能凭其劳动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

(3)法定继承人没有生活来源。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不能从社会或其他个人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不能维持个人最低物质生活水平。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该公民才享有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权利。至于如何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实践中应如何掌握,、需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时间标准:以被继承人去世时该继承人的情况确定。被继承人去世时即存在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情况的,需要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否则,被继承人无需保留。

2、必留份额不等于应得份额。应得份额是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继承人应分得的最大份额;而必留份额是满足继承人生活、治病等基本保障基础上确立的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当地人均消费支出为宜。

3、确定必留份额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继承人是老人则需考虑基本的生活费用、疾病的治疗费用及可能生存时间和物价上涨等现在和将来的因素综合确定,如果是未成年人则需考虑18周岁前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等因素确定。

4、必留份额不足时,成年子女又都死亡或无能力赡养时,孙子女有义务履行赡养义务。注意:孙子女的赡养需要另行提起诉讼。

5、成年子女恢复赡养能力时,孙子女的赡养义务停止和剩下的必留份额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6、必留份额与赡养的区别。必留份额是法律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其来源均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而赡养是具有抚养义务的人从自己的财产中供给的。

二、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关于遗嘱继承的纠纷
    一、遗嘱继承有哪些纠纷在所有的继承纠纷中,出现较多也是遗嘱继承纠纷。例如在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也有未公证遗嘱;有书面遗嘱,也是口头遗嘱;有同样内容但日期不一致的遗嘱;还有日期不一致同时又有出入或者相互矛盾的遗嘱等等,那么,在这些遗嘱中,遗嘱的效力问题会出现纠纷;在数份有效的遗嘱中,最终分割遗产的遗嘱也会出现纠纷。在执行遗嘱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纠纷,如见证人的问题、时间问题等。二、遗嘱继承纠纷处理对遗嘱继承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如下:(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
    2023-03-01
    455人看过
  • 继承人与遗嘱人纠纷怎么解决
    死者死亡之后,继承人开始办理继承。如有继承人对于继承有异议,可以在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诉讼。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一、遗产继承时效超过2年还能起诉吗遗产继承时效超过两年可以起诉,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时间是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从开始继承的时候算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可以在进行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有效时间是三年。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剧痛情况决定延长。二、继承房产有时间限制吗?继承房产没有时间限制。房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房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会被认定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
    2023-06-26
    476人看过
  • 陈某遗嘱继承纠纷案,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基本案情:陈某某系双下肢瘫痪的残疾人,因其大嫂陈某英意图占有陈某某父母遗嘱留给陈某某及其弟陈某祥的房产,陈某某、陈某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某楼房第一层归陈某某所有;判决确认某楼房第二层至第六层东边全部归陈某祥占有、使用。人民法院在依法确认遗嘱效力的基础上,根据查明的案涉房屋还未取得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事实,判决案涉房屋的占有、使用的权益依照遗嘱内容分别由陈某某、陈某祥继承。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法律指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
    2023-06-04
    497人看过
  • 遗嘱继承纠纷案例分析
    (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胥。而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从我院审理的案件来看,案件中的当事人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通常遗产继承会涉及复杂的亲属关系,且常会出现共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案件审理难度相当大。(三)涉及不动产继承的案件比例高,矛盾易激化。此处不动产主要是指房产,由于房产存在的形式多样,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复杂,而大部分立遗嘱人并不完全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容易造成所涉房产遗嘱在内容和形式上存在瑕疵,且就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发展趋势来看,房产价值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值,房屋价值过大,易引起矛盾激化,当事人出于各自利益考虑,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故遗嘱
    2023-06-04
    154人看过
  • 继承遗嘱纠纷风险评估
    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的问题: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遗嘱纠纷的流程有哪些遗嘱继承纠纷的处理途径如下: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
    2023-07-08
    226人看过
  • 继承权纠纷可否公证更改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公证可以改,但是更改之后也需要进行公证。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如果确定有错误的,会进行更正。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等。遗产继承权公证流程是如何的(1)、法定继承人须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果是要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22
    499人看过
  • 继承人起诉的遗嘱继承纠纷多久有审判结果
    一、继承人起诉的遗嘱继承纠纷多久有审判结果?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如何书写民事诉讼状?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2023-04-16
    309人看过
  • 被继承人是精神残疾人如何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精神残疾人的话是不能立遗嘱的,精神残疾的人如果没有辨认、控制自己能力的,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没有法律效果的。遗嘱生效应该具备的条件是: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二、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遗产要怎么分配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2023-06-28
    53人看过
  • 遗嘱房屋继承纠纷上诉案
    民事判决书(2001)江中法民终字第130号系上诉人的女儿。上诉人甄永生因遗嘱房屋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开平市人民法院(2000)开法民初字第5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查明:座落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463号楼房,是甄龙泮在解放前购置的,该楼房建筑基地、使用土地均是96.67㎡,总建筑面积348.45㎡。1951年期间,此楼房一、三、四楼因私房改造而被广州市房管部门接管经租。1998年1月21日,甄龙泮委托上诉人甄永生代办落实产权事宜,以及全部房产的出租、买卖、维修、翻建、扩建、改建、加建等一切事宜,委托期限至委托人通知终止委托之日止。1999年6月广州市人民政府落实政策将该楼的一、三、四楼的产权全部退给甄龙泮。2000年3月31日上诉人甄永生将该楼房出卖给原审被告甄苇莉,并在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和领取了房产地证。同年
    2023-06-08
    406人看过
  • 继承人和遗嘱人的利益争执纠纷
    继承人与遗嘱人有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程序如下:1、确定诉讼当事人;2、撰写起诉书;3、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4、等待开庭。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婚前财产后妈有继承权吗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不与继母同居,而是由祖父母或者祖父母抚养教育,继子不履行赡养、帮助继母的义务,不能视为在继子和继母之间形成赡养关系,继母没有继承权。继子与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享有法定继承权。如果房产属于父亲一方的婚前财产,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拆迁补偿款由其配偶、子女、父
    2023-03-12
    111人看过
  • 遗嘱继承纠纷用追加其他人吗
    一、遗嘱继承纠纷用追加其他人吗?遗嘱继承纠纷有需要的话可以追加其他人,诉讼活动中追加其他被告人并不是强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023-06-18
    250人看过
  • 残疾人有遗产怎样继承
    残疾人继承遗产的方式:被继承人有遗赠协议的,残疾人可以按照遗赠协议继承,被继承人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如果残疾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则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一、父亲再婚后去世继母会继承多少财产父亲再婚后去世继母会继承多少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二、老人去世后怎样分配遗产1、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原则上各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三、生活困难的人可不可以多继承遗产继承人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不足的,可以多分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后继承遗产的方式,有遗嘱的
    2023-03-14
    162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吗
    一、法定继承人怎么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遗嘱继承后剩下遗产的,按法定方式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2023-04-18
    181人看过
  • 遗嘱继承纠纷解决的技巧
    遇到遗嘱纠纷,继承人可以协商解决纠纷;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说协商后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遗嘱纠纷属于继承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及到遗嘱效力的争议,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遗嘱继承纠纷的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遗嘱继承纠纷的管辖权的规定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
    2023-07-08
    45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继承法纠纷时遗嘱继承遗嘱与法定继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2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冲突时,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律尊重遗嘱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
    • 残疾继承人需要为遗嘱立遗嘱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立遗嘱时不一定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遗嘱继承有哪些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7
      遗嘱是人对身后事的提前安排。遗嘱会让一些人得到遗产,也会让一些人失去遗产。原本能得到遗产的继承人因遗嘱失去了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资格,会产生不满,不满就会产生纠纷,那遗嘱继承有哪些纠纷?生活中可能会遇到遗嘱继承纠纷,那遗嘱继承纠纷该如何处理?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进行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 遗嘱中有必要有残疾继承人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8
      立遗嘱时不一定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继承遗嘱中为什么要为残疾继承人保留份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4
      立遗嘱时不一定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