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裁定股东的清算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34:00 125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不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股东承担清算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出资方式。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公司的设立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付公司的设立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货币出资。其中一名股东为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以外币出资。

公司法没有将证券规定为出资,因为大多数证券都是债务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公司可以直接使用,股东在实现有价证券后,方可按比例出资。实物是指有形财产,在法律上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实物是有形财产的一部分。有形财产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将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以外,能够在不损害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情况下移动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一种,以动产出资为主,不动产出资次之。一般来说,股东的实物出资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物原本为股东所有。其次,实物投资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否则,这种投资将毫无意义,只会增加公司出售实物投资的麻烦。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知识劳动成果的专有权。不断扩大的知识产权开放体系主要包括著作权和相邻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商品名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需要一定的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股东可以按土地使用权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权作价后,股东向公司出资;另一种是公司向当地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是股东出资方式,后者是公司成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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