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合同的格式和生效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1:25:30 467 人看过

保单合同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保单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为合同依法成立的日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旅游时保单合同要带吗

旅游时保单合同是否携带,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决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境内或者非申根国家旅行的市民保单可以不用随身携带;如果是前往欧洲申根国家旅行的,市民申根保险单原件一定要随身携带,以防在出入境或在旅游期间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复印件留在国内以备不时之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和时间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和时间(一)追认的方式追认的表示应向特定的第三人或行为人作出,因而,对第三人或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同意表示,不能视为追认。就具体方式而言,追认可以采用明示方式亦可采用默示方式。一般说来,被代理人应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追认,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追认也可以用默示方式。默示分为作为(特定行为)和不作为(默示),追认在运用默示方式时应当以积极的、肯定的行为,即可以通过本人“作为”推定其真实意思,如被代理人不返还行为人已取得的财产,或者行为人未经被代理人授权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财产而事后被代理人却接受了所得款。原则上,沉默不能视为追认,但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形除外。(二)追认的时间依据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
    2023-04-26
    58人看过
  • 生效股权质押的时间和方式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股权质押流程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
    2023-07-06
    382人看过
  • 保险单属于格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所谓格式合同,就是指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船舶保险单保险单号码:_________本公司依照船舶保险条款及在本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单位下列船舶保险:船舶名称种类用途制造年份总吨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航行范围:总保险金额:人民币保险费总数:人民币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注意:收到保险单,请即核对。保险公司签章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2023-07-31
    340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成立时间有什么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有:(一)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体现的意志不同;(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反映的内容不同;(五)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构成的要件不同。一、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一)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其法律意义体现了国家对该合同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评价,无效合同的评价不以合同是否生效为基础,无效合同成立时其内容就决定了它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未生效的合同则不同,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它可能成为有效合同,也有可能成为无效合同。(二)两者的决定因素不同。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国家意志和法律的强制性、限制性规定。而合同生效还是不生效,取决于特定法律事实的确定,特定法律事实的确定,未生效合同有可能变成有效合同。(三)两者的处理方式不同。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考虑当事人是否对合同无效提出主张
    2023-03-04
    484人看过
  • 格式合同备案流程,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合同备案流程是需要打印合同草案,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等待审查,即可拿到合同备案表。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形式是否是特定的、内容是否是提前拟定好的。一、格式合同备案流程格式合同备案流程是首先,企业要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出合同草案和补充协议。其次,合同当事人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所需手续。然后,备案机构开始对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最后,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正式出具《合同备案表》。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二、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格式合同和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
    2023-06-04
    321人看过
  • 合同成立时间和合同生效时间是否是同一概念
    合同成立时间和合同生效时间不是同一概念,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建立了合同关系。一、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视为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
    2023-04-06
    207人看过
  • 简单的民间借贷合同格式是什么
    一、借款用途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xx元。二、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三、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一、借款协议怎么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款协议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款协议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
    2023-03-31
    182人看过
  • 合同的成立时间与生效时间
    1、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2、合同生效时间(1)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5)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6)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3、合同终止时间(1)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2)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
    2023-03-02
    383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和有限期限的区别
    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
    2023-08-17
    339人看过
  •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都是怎么认定的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中包含格式条款的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合同是指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是指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签订合同是充满随机性,并没有采用现有的固定格式的合同。格式合同是什么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附意合同等,其概念格局繁复,因法系不同而有别。格式合同是旨在明示其合同内容的固定化、一般化,合同内容规定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形式均由一方当事人事先予以确定,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合同只能表示全部同意与否的合同。格式合同名称并非我国所固有,系被辗转译介于国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早使用了格式合同的概念,而《民法典》则称为格式条款。在银行等金融领域广泛使用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使用似有流行的趋势。《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
    2023-07-31
    399人看过
  •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有何关联?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不一定要相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通过要约和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即双方同意合同关系,表明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由于合同成立并具有一定的要件,可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成立是否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合同的生效,具体如下:1、合同自成立以来依法生效,但有些合同的生效法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2、虽然此时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生效,如有效条件或有期限的合同。一些已成立的合同因法定无效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
    2023-07-02
    498人看过
  •  合同生效后条款的格式是什么?
    该条规定了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订立和提醒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若未履行提醒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相关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是合同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是合同的内容。 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的公平原则与提醒义务合同条款中的格式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公平原则与提醒义务是合同条款中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公平原则指
    2023-08-29
    395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的期限必须一致吗
    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可以不一致。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因此,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与生效的时间可以不一致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一、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是哪些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为: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
    2023-04-12
    314人看过
  • 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的特点
    一、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的效力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前述案例中,法院判决认为,该担保合同中并无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的约定,缺少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担保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反担保的标的达成合意,故双方的反担保关系不成立。二、格式合同的特点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点: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
    2023-05-06
    44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和生效规定时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对于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问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
    • 合同格式条款的生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1、严禁权利滥用原则。所谓权利的滥用,系指权利人行使权利背离权利本旨或超越权利界限之违法行为。法律对此行为予以否认或限制其效力,即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公序良俗原则,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是行使民事权利和从事民事行为的基本指导原则,对于合同中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各国法律均认为无效。 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民法最基
    • 合同生效时间不合法的单方合同能生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双方自愿,合同内容没有违法内容,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 格式合同无效吗?格式合同有效的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7
      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劳务合同书的格式和格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5
      关于劳动合同书的格式,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