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法律风险防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22:30 448 人看过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法律风险防范股份公司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规模比较大,设立条件与程序与有限责任公司亦有较大的区别,对股份公司设立中应注意的问题,本人作了一些简单的总结: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无论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都离不开发起人的参与。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作用非常重要,责任重大,公司法对发起人的要求也比较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据此我们设立公司必须注意的第一是人数,下限是2人,上限是200人,发起人不能是一人;第二是半数以上(包括半数)住所在中国境内,没有对国籍提出要求。发起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的后果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由于股份有向公司成立发产生的债务由全体发起人来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作为投资者,如果是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应当审查发起人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住所是否符合要求,否则意味着设立不能对设立有限公司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或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发起人而是认购股票的投资者,也要要求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关发起人的详细资料,特别是人数和住所,审查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就不能认购其所发行的股票,以规避投资风险。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新公司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调低了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要求,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公司法》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资本缴纳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因此,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发起人可以在两年内分期分批缴纳注册资本,这样对发起人而言首付成本降低,有利于规避风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所以,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一次交足所认购的股本,这样对发起人而言首付成本高,不利于规避风险。三、发起人协议应明确详实《公司法》第80条规定:发起人承担股份有限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该条并没有明确发起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因此,如果发起人协议订立的不够具体和详细,权利义务不明确,很容易引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纠纷,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无法设立,发起人因此也要蒙受经济损失。为了尽量减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风险,发起人应当经过充分协议,订立发起人协议,对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财务管理制度、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进行详细约定。比较而言,采取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式的发起人的责任比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责任要轻。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因为募集设立方式涉及面广,严格发起人的责任才能更好保护社会投资者的权益。但采用募集设立可以更多的吸收社会资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壮大,可以说,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发起人应根据拟设立的公司的规模与行业特点慎重选择设立方式。四、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发起人协商一致制定,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章程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法》第82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主要事项。包括:(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为尽量减少公司纠纷,发起人要根据法律规定逐条讨论章程条款,做到完整一致,明确具体。如果投资者不是发起人,则应该认真研究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公开的公司章程,分析是否有对形式和保护自己权利不利的规定。因为,作为中小投资者,即便事后发现公司章程的不利之处,因为中小股东的势单力薄,也很难通过在股东大会上否决公司章程,还是事前慎重考虑为明智之举。五、股东创立大会的召开股东创立大会的召开是股份公司成立的一个重要步骤。《公司法》第90条规定:股东创立大会,必须在所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所以,作为发起人,负有在招股说明书所规定的截止期限募足股款的义务,负有在股款募足三十日内召开创立大会的义务,否则就应承担退还认股人所认购的股款和同期银行利息的义务。并且发起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对作为认股人的投资者而言,享有要求发起人退还所认购股款和同期银行利息的权利。所以发起人一定要及时召开股东创立大会,否则,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总之,股份有限公司规模相对较大,其设立的条件比较严格,程序比较复杂。投资者选择股份公司这一投资方式时,一定要慎重,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使自身陷入不利的处境。作者简介: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知名税务律师、财税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对财税法、公司法有较深的研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防范公司股东变更的风险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2、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3、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4、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5、股权交割前的负债风险承担责任约定;6、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防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风险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履行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也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或改变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虽然在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的要求下,但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股权发生变动。反之,股权未能发生变动也并非意味着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从公司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3-07-03
    403人看过
  • 如何防范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法律风险
    1、合伙人的选择。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2、合伙协议的签订。由于各合伙人都比较互相信任,加之企业设立之初对企业前景看好,对风险估计不足,有的合伙企业根本就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只是口头约定,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很难得到全面保障;有是虽有合伙协议,但事项约定不明,也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那么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呢?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稍作小结,以供参考:(1)、合伙财产的约定。所谓合伙财产就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因出资形式多样,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
    2023-04-16
    175人看过
  • 股民炒股须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一、出借股票账户有些股民因种种原因,想借用他人账户炒股。如果没有协议明确约定是出借账户的话,这个账户将无法对抗第三人,并将可能遭遇以下法律风险:对方将股票账户密码修改;强行平仓;资金转走等。因此尽量不要借用他人的账户炒股,如果一定要借用的话,在签订的协议中应当明确注明是借用其账户。二、借钱炒股在借钱炒股时,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可能会卷入民间借贷纠纷。比如向高利贷借款炒股,这将使你面临极高的民事风险:高利息、高成本、高违约以及极高的人身危险。三、挪用资金或公款炒股一些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进行炒股,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四、民间私募炒股经常有人会召集一群人,凑钱一起炒股。如果人数众多,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五、委托炒股委托他人帮忙炒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纠纷:如佣金支付纠纷、收益分配纠纷、亏损负担纠纷等等。
    2023-02-26
    439人看过
  • 分公司(有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一、审批项目分公司(有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二、审批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县)分局负责经营场所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三、申请条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公司四、提交材料目录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五、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
    2023-05-10
    47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法律意见书-法律专题
    简介:××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法律意见书致:××××股份有限公司(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法律意见书致:××××股份有限公司(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__________总公司(下简称A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服务协议》(下简称《法律服务协议》),本所作为A公司特聘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拟由A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简称股份公司)所涉及的设立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就本法律意见书,律师声明:1、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的观点和评价,均是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律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理解而发表的。2、就本法律意
    2023-06-09
    80人看过
  • 外商可否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可否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回复:根据国家的法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可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设立公司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规定。国家鼓励设立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延伸阅读: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2023-06-09
    293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发起人股份可否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筹集资金有关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是多少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的,要经原有企业资产所有者的批准。如不以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可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2023-08-05
    151人看过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法律地位问题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是由公司投资而组成的受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一整套的公司组织和机构。持有子公司股份并居于控制地位的公司称为母公司。母公司组成子公司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设立新的公司,二是通过收购股份控制已有的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本其母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是首先设立的、统管公司各个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受本公司的管辖,本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在法律上,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是它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存在,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的各项手续。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也就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2023-06-09
    333人看过
  • 公司怎么防范投融资法律风险?
    1、不同的投融资方式,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选择好适合的方式是防范风险的第一步,要进行多方比较比照,量体裁衣。企业直接头痛子模式,有具有贷款/委托贷款性质的投融资方式,以及其他依法可行并经投、融资双方认可的投资方式:通过小贷公司、典当公司、投资担保公司等非银行机构的资金运作模式进行借贷模式的投资;融资租赁等其它形式的投融资方式。间接投融资模式,有股权转让投资、增资扩股投资。多与会计师沟通选择风险最小以及赋税成本最低的投资方案是投资成功的第一步。2、投资不一定要用现金,把握好无形资产投资的法律风险?用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公司股权对外投资一定要把好评估,作价以及权属变更登记的手续。避免留下出资不到位或者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3、知识产权出资权利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对于技术出资方而言,应避免其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果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将从根本上
    2023-06-09
    465人看过
  • 法律风险防范重点在期货公司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一项交易规则八项细则,为股指期货交易扫清了制度障碍,这些规则总体来说是建立在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基础上并有所改进的,但仍有一些需要细化的地方。一德期货研究院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吕新明对记者分析说: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期货公司是第一关,要严格杜绝一人多户或对开户投资者放松要求。股指期货交易相关规则基本健全在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之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又相继发布《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这些细则与办法皆已开始实施。至此,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作为基本业务规则奠定股指期货交易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其他多项细则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使股指期货交易已经没有任何制度障碍。吕
    2023-06-08
    484人看过
  • 中国将允许设立一人公司设立五项风险防范制度
    南方网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今日(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的《公司法》将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但同时设立了五项风险防范制度。安建说,立法机关认为: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按照修订前公司法的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是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个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的绝大多数而其他股东只占象征性的极少数,或者一个股东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已是客观存在,也很难禁止。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也都从过去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发展到现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还是以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将其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更为恰当。同时,在立法上应当建立严格的制度,防止一人公司滥用公司制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危害经济秩序。
    2023-06-09
    76人看过
  • 合伙企业设立时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合伙人的选择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2、合伙协议的签订由于各合伙人都比较互相信任,加之企业设立之初对企业前景看好,对风险估计不足,有的合伙企业根本就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只是口头约定,这样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很难得到全面保障;有是虽有合伙协议,但事项约定不明,也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那么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合伙财产的约定所谓合伙财产就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因出资形式多样,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劳务出资等等。根据不同的出资,应当有不同的约定。具
    2023-06-18
    134人看过
  •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2023-03-29
    203人看过
  • 一人有限公司及其风险防范制度
    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1名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允许个人设立一人公司,但是确定了严密的风险防范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建立严密的风险防范制度原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新法: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1名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1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
    2023-06-05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防范哪些风险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6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防范的风险有: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及身份要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只能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 应对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以及如何防范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发生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7
      一、全面解析公司法律风险。 正确认识公司内部法律风险和公司外部法律风险的区别,增强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这是接手贵公司法律服务业务的首要工作。 二、公司设立的法律风险防范。 审查公司设立登记中的法律漏洞;公司设立程序中的“模糊地带”如:发起人行为限制、设立主体对外签订合同风险及设立无效风险等都是审查的重点。 三、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防范。 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最高行动指南。因此,公司章程的制定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如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2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发起人股份可否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筹集资金有关的人。
    • 怎么去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没有法律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4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等条件。公司设立应当进行工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