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究竟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7 11:38:13 52 人看过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究竟是谁?

单位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所谓重大事故,是指下列情况,只要构成下列情况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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