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之诉中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53:44 123 人看过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公司解散请求权,是股东因其股权被其他股东侵犯或基于其他法定理由,请求解散公司的实体权利。因此股东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注意的是,为了避免部分股东随意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或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法律对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股东资格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即持股份额的限制: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与其他国家公司法不同,我国公司法没有限制股东的持股时间。

公司法解散之诉的被告究竟应为公司还是侵害其权利的股东?对此争议较多。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以侵权股东为被告。理由是该股东通过操纵公司侵犯自身的权益,故应以其为被告。第二种观点认为,应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虽然起诉股东是直接与其他股东发生利益冲突,但侵权股东的行为都是以公司的名义作出,且起诉股东如果胜诉,承担法律后果的仍然是公司,故应以公司为被告。第三种观点认为,应以公司与侵害其权益的股东为共同被告,认为公司解散涉及到公司的存亡,直接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切身利益,故应列为共同被告。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因为解散公司之诉的目标指向是消灭公司法律关系,其判决效力亦由公司承受,公司理应成为解散之诉的被告。同时由于公司往往均由侵权股东把持,公司作为被告本身就代表了侵权股东的意志,没有必要再将侵权股东列为当事人。

对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笔者认为由于公司解散之诉关系公司的存续,法院的判决结果必然与这些股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应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解散相关文章
  • 怎样正确认定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审判实践中,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一个首先应当解决的重要问题,那么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什么呢?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用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专指原告和被告。(一)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原告具有以下特征:1、是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没有原告的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受理,也就没有民事诉讼的发生。2、是主动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人。原告以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态度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3、原告对于民事诉讼的审判结果具有重大影响。如原告依法申请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撤诉,将会导致民事诉讼的结束。又如,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全部或一部分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对
    2023-04-21
    361人看过
  • 公司解散之诉如原被告的确定标准是如何的
    1、公司解散之诉原告是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无法解决的,法定股东可以起诉。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
    2023-02-22
    206人看过
  • 公司解散清算期间的诉讼主体
    一、公司解散清算期间的诉讼主体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清算产生于公司进入解散状态之后。清算须有清算机关,也称清算组或清算人。在涉及到诉讼时,是由处于解散状态的公司来起诉或应诉还是由清算组来为之,似乎法律或司法解释或司法实践活动已给出了答案。1、从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的规定角度考量《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根据该规定,目前在我国可以作为民商事诉讼主体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性质及功能决定了其不属于公民和法人的范畴。其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范畴,可以结合有关民商事诉讼中其他组织的规定标准来确认。2、从民商事法理角度考量破产企业清算组不是一个离开破产企业而独立存在的组织或机构,它属于破产企业内部的特殊表意机关(代表机关
    2023-06-09
    367人看过
  • 一人公司股东死亡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一个公司股东死亡的,诉讼主体仍然是公司。但由其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所以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由继承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五十七条【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个人独资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此处所称的自然
    2023-02-26
    21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诉讼地位的确定方法?
    诉讼地位如实填写。诉讼地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法律地位。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各方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具体如下:1、制定与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3、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重要自然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4、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5、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关于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在代表诉讼中,诉讼结果与其他股东息息相关。但对其他股东在代表诉讼中处于何种地位,各国做法不一。在美国,当数个股东分别就同一事实提出代表诉讼时,若无其他限定因素,法院一般允许先立案的诉讼继续进行,其他诉讼则会被终止、驳回或合并到已立案的诉讼中去。当诉讼开始后,通常允许和鼓励其他股东,加入到原告队伍中来
    2023-07-10
    165人看过
  • 解散公司诉讼判决之后如何处理?
    公司被法院判处解散的,应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下次法院确认的,就可以申请注销公司。判决公司解散后: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
    2023-06-17
    275人看过
  • 股东解散之诉的诉讼标的如何规定?
    1、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股东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
    2023-06-15
    107人看过
  •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诉讼情形,那么公司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一、股东权确权纠纷诉讼当事人的确定1、如果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股东权争议的一般情况下,以股东及公司为诉讼主体,即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如果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列争议双方为诉讼主体,必要时可以将公司列为当事人参加诉讼。2、在公司成立后拒绝交付出资证明或者股票,股东提起股票交付请求权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二、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1、公司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议决议强制转让股权的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者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股东可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2、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列股权转让方为被告,股权受让方为第三人。3、股份有限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以及股东大会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作出决议,侵犯股东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可以公司
    2023-03-03
    258人看过
  • 一般保证诉讼中如何确定当事人
    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民法典中什么叫严格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连带保证与一般保证的区别总的来说,连带保证的法律责任大于一般保证的法律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
    2023-06-25
    413人看过
  • 浅议如何确定未成年人之监护人的诉讼地位
    一、未成年人之监护人在诉讼中的身份具有双重性根据实体法的规定,首先,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行使未成年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此时他是诉讼代理人,其不因行使这一权利而承担相关实体法的义务。其次,监护人须为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并为自己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而行使抗辩并提供证据,此时他的诉讼地位类似于当事人,其诉讼权利行使得如何,举证是否充分,直接影响到其实体义务的承担。这就是监护人在诉讼中的双重身份。然而,对于这种双重性,程序法只明确认可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而对于其承担民事责任时的身份却未有规定。从诉讼法一般理论来看,承担民事责任的须为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审判上的认定和保护而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显然
    2023-06-11
    328人看过
  • 继承的诉讼主体和诉讼费如何确定
    作为律师为了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委托人,维护委托人的最大利益,为其提出两个建议:1、只起诉其中几个最对立的继承人作被告,目的有两个:其一,继承纠纷毕竟是家庭内部纠纷,均有血缘亲属关系,如果树敌太多(在老百姓的观念里,成为被告就是原告对自己的公然挑战),在诉讼中自己会很被动;其二,以更多的人为被告无疑要提供更多人的详细地址信息、联系方式,而查找这些人的信息对委托人来说并非易事。2、只要求七分之一的份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少交诉讼费用。从法律上讲,一般来说法定继承人只能主张遗产中的按份平均份额,所以主张全部份额也是不合适的,也不会得到支持,只能多交诉讼费用。无奈这两个建议都没有被法院立案厅认可。上述两个建议都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一、关于诉讼主体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6-11
    361人看过
  • 询问:公司被注销后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
    公司被注销后确定诉讼主体如下:1、企业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留下的债权债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债权人可以承诺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2、企业未经清算注销登记,第三人承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中偿还债务。债权人不仅可以起诉清算主体或者承诺偿还债务的人,还可以要求共同被告承担共同清偿责任;3、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有权利义务承担人的,可以直接申请变更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担人或者权利义务承担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止诉讼。公司被注销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2
    2023-07-14
    295人看过
  • 公司解散诉讼由谁举证,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规定
    一、公司解散诉讼由谁举证公司解散诉讼是民事诉讼,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对自己的主经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规定1
    2023-06-17
    43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公司的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了其他解散事由的,公司解散,公司解散不需要股东大会再作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但公司非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股东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三,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股东会不能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此时,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
    2023-05-07
    57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死亡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而解散。 公司解散时,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公司解散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用人单位... 更多>

    #公司解散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司法强制解散诉讼中,如何确定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主体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司法强制解散诉讼是指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该制度规定于公司法第183条。 1、司法强制解散诉讼的原告 以人合为基础而构成的有限公司,如股东意见不合或某种利益发生冲突,在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或无法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解散的情况下,拥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行使司
    • 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07
      有观点认为,应以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它参与流转过程中的当事人作为被告;也有观点认为,应以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前手出卖人作为被告,参与房屋流转的其他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小编认为,终局买受人作为原告,其前手作为被告不存在争议,其余参与流转的其它当事人如果作为被告处理,有违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应突破该原则;至于其他参与流转的当事人能否一并作为第三人参
    • 公司解散之诉要如何确定原被告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公司解散之诉的原告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成为共同原告;被告是公司。可以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但是不能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原告坚持将其他股东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 交通事故诉讼中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交通事故诉讼的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8
      (1)原告的确定:因交通事故发生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时可以由该事故的受害人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可以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生前扶养的人或者死者的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死者死亡后诉讼原告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的顺序来确定即:①配偶、父母、子女;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③其他亲属。(2)被告的确定: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
    • 公司解散诉讼股东当事人是谁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7
      股东应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变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讼。原告应当通知其他股东解散公司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与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