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继承房产可以删除已故亲人姓名,需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和公证费。转移登记需提交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配图和税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
可以通过家族继承来获取房产,从而删除房产证上已故亲人姓名。需要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一、继承手续程序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四.税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
房产继承怎么办?
房产继承是房产领域中常见的一项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按照一定的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继承。具体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那么遗产将归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在遗嘱中规定了遗产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遗嘱继承人将优先继承遗产。
在房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可能存在纠纷。例如,遗嘱中对于房产的分配比例与实际分配比例不一致,或者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民法典》提供了相应的规定和解决途径。
首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遗嘱继承人死亡后,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
其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或者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录像等方式立遗嘱,并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遗嘱违反强制性规定,那么遗嘱将无效。
最后,《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中的有关部分没有遗嘱形式要件的,遗嘱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总之,在房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房产继承是房产领域中常见的一项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按照一定的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继承。遗嘱继承是指在遗嘱中规定了遗产的继承人。在房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可能存在纠纷。例如,遗嘱中对于房产的分配比例与实际分配比例不一致,或者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民法典》提供了相应的规定和解决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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