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经营的企业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待遇不能因内部退养而打折
申诉人黄某与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申诉人于1997年5月21日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依法评定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并撤销厂方对其作出的内部退养决定。
调查核实情况:
申诉人黄某,是某省某机械厂的职工。黄某于1994年3月16日在车间运煤时滑倒跌伤腰部,先后在某建筑工业总公司职工医院等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厂方已支付。1995年8月2日,被诉人对申诉人黄某做出内部退养决定。申诉人黄某对此决定不服,要求予以撤销,并请求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享受伤残待遇。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根据某劳险[1995]03号文件精神,于1996年3月将申诉方黄某的评残资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多次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要求组织伤残等级鉴定。黄某伤前1年,即1993年3月至1994年2月,平均月工资为348.13元,1994年至1996年12月平均月工资为421.10元,1997年1月至10月平均月工资为327.29元。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因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是驻某省属企业,其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应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办理。经请示省劳动厅同意后,某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黄某的工伤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为五级伤残,并报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了确认。
分析意见:
申诉人黄某因工致残,厂方对其作内部退养处理,主观上是想对其给予照顾,客观上却侵害了其劳动权利;在对申诉人黄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问题上,被诉方即厂方的态度是积极的,但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另外,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一、二款和某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五条之规定,某省某机械厂应当支付申诉人黄某的伤残补助金,并安排黄某的适当工作。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经调解不成,裁决如下:
1.撤销某省某机械厂对黄某作出的内部退养决定,由某省某机械厂负责安排黄某的适当工作;
2.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一次性支付给申诉人黄某伤残补助金5570.08元;
3.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支付给申诉人黄某1997年1月至10月在职伤残补助金187.56元。1997年10月以后,因伤残造成申诉人工资降低时,由被诉方某省某机械厂发给黄某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申诉人黄某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4.仲裁费450元,由被诉人某省某机械厂负担300元,申诉方黄某负担150元。
上述案例仅供参考,如和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何妥善处理工伤问题?
207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民工摔伤赔偿问题?
270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伤问题?
402人看过
-
工厂拆迁如何妥善处理员工问题
166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理被辞退员工的工资问题?
119人看过
-
改制后如何妥善处理员工工资问题
421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如何妥善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
如何妥善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5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
工程内部承包人工伤赔偿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8企业承包后,应根据承包者与发包单位的关系来确定工伤责任的划分。如果承包者是单位的职工,其承包范围内的工伤事故就应当由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
土地承包合同应如何妥善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21、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取土、建房或建造猪圈、鸡舍、牛棚等,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的农田耕地上挖鱼塘、栽种树木等,导致在合同期满后不宜复耕,从而引发纠纷和诉讼。2、承包方未按约定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经济作物种植,而是种植其他作物或一般的粮食作物。如签订果园承包合同后,疏于管理,果树效益较差,后将果树砍伐,种植小麦等粮食作物。3、由于行政干预、指导不力等使承包方改变土地用途。我们在处
-
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1-05-24《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因被告未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对被告恶意缺席的离婚案件,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对被告下落不明而判决离婚的案件,原告有先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判令子女由原告携带抚养;若夫妻有共同财产的,可将被告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作价后交付原告抵作抚养费,多余部分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