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条件需发改委审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18:20:43 424 人看过

一、公司上市条件需发改委审查

证监会表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改委经协商一致,对主板和中小板首发企业提交用于征求国家发改委意见的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的材料包括: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环评批复、土地预审意见、节能评估文件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文件的复印件单行本一份。

证监会要求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上述要求,在报送预先披露材料的同时报送相关材料。

市场消息称,证监会近日明确,钢铁等九大受限行业再融资需要征求发改委的意见,房地产企业再融资需要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这九大受限行业分别是: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造船、大型锻造件。

二、企业上市所需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三、公司上市流程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过验证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和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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